王天机抱着玄凤,手慢慢摸着鸟背,不理他。
越恒拽着鸟头折腾了会,才发现这是一只鹰,还是一只受伤的鹰。“这种地方怎么会有鹰?”
越恒心中奇怪,脑子里闪过一副画面,他摇摇头,将画面摇出脑子,按住丹田,展眉一笑。
“算了,好歹算是野味,不知道能不能换点银子。”
越恒解下残存的木箱上的布条,将布条系在鹦鹉爪子和王天机爪——手上,然后牵着一人一鸟赶到城外队伍后面排队。
长洲城极大,是渔阳郡最富庶的城市之一,城内钟鸣鼎食之家比比皆是,常有纨绔少年子弟整日无所事事,郊外纵马。
越恒刚刚在队尾站定,就有几名骑着马的少年郎从他身边走过,又慢悠悠退回来。
“哟,这是鹰?”
吊梢眼的少爷马鞭戳戳越恒手里鹰的鹰头。
“活的?”
越恒见到客人,嘴角立马扬起笑容,“可不是,活着呢,就是受点伤,您要是想要,回去养几天就活蹦乱跳啦。”
吊梢眼少爷嗤笑一声,其他几人聚过来,兴奋地看着越恒手里的鸟。
“真是鹰?”
“你抓的?”
“在哪抓的?”
“朋友,你长得好生俊秀,我在长洲城没见过你,可是外地来投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