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会。”沈熙突然说道,“狼都有着很灵敏的嗅觉,奔雷既然是骜风的后代,那一定也跟骜风一样机灵。”
那头骜风哼哼了两声,又把头给低了下来。
孙墨尧抿了抿嘴唇,便说:“那就带上吧。”
说着,他又走到了骜风的面前,蹲下身,摸着骜风的脑袋,说:“骜风啊,你这回是真的走不动了吧?”
骜风抬头看着他,就这么看着。
“过去这么多年有你协助,谢谢你,后来我都忘记给带羊腿,这次也没有了,希望你别记恨,”孙墨尧轻声说着,“谢谢你,大概后会无期了,但奔雷我们会好好养着,多给他喂羊腿!”
骜风呜呜了两声,依旧趴着。
孙墨尧站起身来,“那我们走啦!”
骜风没什么反应。
孙墨尧转过身来,对着奔雷招唿一声,“你以后跟着我们了!”
奔雷一下子蹿了起来,嗷呜了一声。
尤像当年的骜风一样,只要他们进了城,奔雷就会在荒郊野外藏匿起来,等他们出了城,他就会突然从田野里冒出来,然后扒着被孙墨尧挂在马屁股上的包袱,吃里面的羊腿。
孙墨尧忍不住指着奔雷说,“果然是骜风的亲儿子,连吃羊腿的那馋样儿都一点没变。”
沈熙哈哈大笑,“你跟他计较什么!”
孙墨尧挠着头发,傻笑着跟在沈熙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