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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会有的。

段璃璃今天的行程安排就是和县守碰面,商谈轨道车的发展计划。

既然都到这里来了,也不必非回河阳城,段璃璃直接在野外取出了房子,大家进屋谈就是了。

河阳县守虽见过好几次了,还是感叹段璃璃这随身房子什么的太方便了。

待都坐定,县守说:“这种事谁都不期望发生,但人性之恶谁也没有办法。世上总会有丧尽天良之恶人,做下常人不敢置信的恶事。”

段璃璃却知道,有一种方法,虽然不能完全禁绝,但能很大程度地震慑。

那就是立法。

“我不是为了给商家逃避责罚。”她解释给县守,“实在是,这里生孩子太多,孩子太贱,我害怕有人用孩子的命讹诈银钱。比起来,我始终觉得命更重要。”

“您知道,轨道车的发展肯定不可能因噎废食,它是一个全新的东西,从前世上没有。但现在它存在了,那么相关的规定,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就该随着新事物的诞生,及时跟上,配套上才行。”

“这样,一个城市才会不断地向前发展。”

段璃璃没想到有一天,她会走到这一步,竟然要去推动一城的法律政令。

但她成功地说服了河阳县守。

轨道车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物流业的效率,促进了商业发展。在炎碧城,商税和农税并重,都是城邦的重要收入。所以县守才会这么积极地要在河阳境内推广轨道车。

段璃璃说的没错,新事物诞生,的确该有与之配套的相关规定紧随而上。像今天这种碰瓷,就该想办法杜绝。

河阳县守最终颁布了一道政令。

这道政令规定:轨道车的轨道外必须有防护栏。擅自翻越防护栏导致车祸的,轨道车运营方和驾驶方与苦主协商解决。但车祸伤亡方小于十岁的,父母承担更多的责任,轨道车运营方有权追究运营损失的赔偿。

十岁这个年龄,是县守、璃璃家和别的商家一起讨论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