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赌上名誉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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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克兰的本名是波克兰·巴蒂斯特,出生于圣洛恩斯王都郊外的一个商人之家。

他的父亲生财有道,从挂毯商白手起家,拼搏多年,甚至混到了王国宫廷室内陈设商之一的地位。

对于平民而言,这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成就。

因为积累了一份不小的财富,父亲本想让波克兰子承父业、继承家产,但波克兰却拒绝了。

他自幼就喜爱戏剧,并不想继续成为一个满身铜臭的商人。

当时,年轻的波克兰执意要组织一个青年剧团,还因此和父亲发生了多次争吵。他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可时运不济,那家剧团因为演出失败而负债,波克兰本人也因此被拘押起来。

最终还是由他的父亲缴纳了一大笔保证金,他才得以获释。

经过此事,父亲对他失望至极,认为他不可理喻并将他驱逐出家族。

“你既然喜欢戏剧,那就去追求你想要的吧。”

于是,波克兰带着这句话毅然地参加了另一个在外省巡回演出的剧团。他离开王都,在外漂泊了整整十四年。

一路上,他见识了很多此生从未见识过的美景,了解了许多此生从未了解过的故事。

波克兰本人,也从一名小小的学徒,一步步成为剧团负责人,再到亲自创作剧本的声名鹊起的大作家。

十四年后……他终于回到了王都,尽管这座城已经陌生得他快要认不出来了。

目光所及,尽是观众的追捧和欢呼。

而他却从一名风华正茂的青年,变成了早生华发的中年;从区区无名之辈,成为了公爵大人的座上宾。

当真是时光荏苒、岁月无情。

波克兰静静地坐在公爵府的客房里,看着窗外精心打理过的、令人赏心悦目的庭院。

或许,不久的将来,自己也可以买下一座带有大庭院的屋子吧?

呆呆地不知看了多久,一抹鲜艳的红色忽然闯入视线,他的目光一凝。

克莉丝带着维恩,维恩怀里抱着穿红裙的狗,一起踏入偏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