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本武侠小说。
没有上,没有下,只有中,我看的津津有味。
他看着我,眼神像在看一个奇葩。
看了一会后,他似乎是觉得好奇,也凑过来跟我一起看。
他离我好近,近到我稍稍斜眼就能看到他皮肤上细细的绒毛。他皮肤是小麦色的,远看不显细腻,但是近看却出奇地薄,甚至能看见绒毛底下隐隐的血管。
他稍一歪头,我们视线就相撞了。
我装不下去了。
我问他:“你觉得怎么样?”
他回答:“还挺好看的。”
我知道他说谎,他根本没看懂,因为我也没看懂。
那天,我第一次花钱买书,一本旧书,一本既没有上也没有下的旧书,还是本悬疑题材的武侠小说。
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买。老板从厚厚的镜片后面看着我,似乎也不懂我为什么要买。
我强装着镇定,表现出一副老子就是要买你怎么着的表情。
老板也表现出一副,好吧,既然你这么坚持的话,老子不宰你宰谁?
可恶,这种破书居然收我十块钱!
第二天下午,我爸吃过午饭就去打牌了。我一个人看店,百无聊赖地趴在柜台上听磁带,耳朵凑近收音机,嘶嘶的声音,然后慢慢流淌出陈旧的音乐。
双手轻轻捧着你的脸,吹干你的泪眼。梦还有空间,我还在你身边,不曾走远……
一首歌唱完了,我按下按钮往回倒,嘶嘶嘶快速翻转的声音,像时空穿梭。我算好时间,精准地倒回到了这首歌开始。磁带就是这点不好,没办法单曲重放。
“我弟弟要是敢这么做生意,我得打折他的腿。”外面忽然响起一声笑。我一抬头,还以为出现幻觉了。
外面阳光真好啊。
阳光里的人真好看啊。
“怎么了?这么快又不认识了?”蔡景笑着。
到底是谁不认识谁?我连忙从柜台上站起来,问:“你车又坏了吗?”
不会是我爸上次没修好吧。
“不。”蔡景摇头。“我经过这里,想起你就拐过来看看。”
我知道他的“想起你”没有别的意思,可还是忍不住想到了别的意思。
不知道我的脸红了没有。哎呀,好羞涩。他不会是在和我调情吧?
“这是刘德华的歌。”他说,“你喜欢听他的歌?”
我点头。也没什么喜欢不喜欢,但投其所好是必须的。
果然,他说:“我也喜欢。这首歌我听过,叫缠绵,很好听。”
“是吗。”我口是心非地回答,“原来叫这个名字。我这里磁带都老了,看不清楚歌名。”
他似乎也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现在居然还有用收音机听磁带的。”
他把手伸到我的收音机上,拨动旋钮把声音调大了一点,然后也趴上我的柜台上,跟着收音机轻轻哼。“把爱倒进你的心里面,陪你醉一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