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吃饭,我去楼下买了小笼包,配粥正好。”韩凛说。
朝歌做手工厉害,包包子饺子这些面点也特别拿手,平时经常在家里做面点来吃,他们也都爱吃。
[突然有点想吃鸡汤抄手,等过几天我手好了,包一点来吃。]朝歌比划。
“好呀,咱确实好久没吃了。”韩凛说,“这家店的包子也没你弄得好吃。”
[我弄得能一样吗,馅料都不是同一种,外面卖的都是酱肉小笼包,我平时做得都是你喜欢的口味,你当然更爱吃。]朝歌比划。
“也只有你会这么记我的喜好了。”韩凛说。
[我这方面记性还不错,大家喜欢的东西,我都记得。]朝歌比划,[可能这就是一个厨师的心机,记住大家的偏好,好在每一次做饭时,赢得那句好吃。]
[我妈以前和我说,在她小时候,她觉得她妈妈做的饭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长大些后,她又觉得她姐姐做的饭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再大一些时,她觉得我爸做的饭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再之后就是你的饭最好吃?”韩凛问。
[不呀,还是我爸做得最好吃,不过她说会有另一个人觉得我的饭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朝歌看向韩凛。
“确实,我的线路比咱妈要简单明快些。”韩凛说,“没有其他美味,只有你。”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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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百年好合
下午些的时候, 失联了快一天的苏铃木和钟絮终于再次发出消息。
还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钟絮终于找到他弟弟了!
虽然还没有做亲子鉴定,但是从苏铃木传过来的照片看,那个人简直和钟絮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那孩子在山上过得不好, 被卖到山里后几年, 买下他的那个“爸爸”, 就在一个下雨天落下山崖, 摔断了腿。
在这种农活多如天的地方, 摔断了腿就像去了半条命。
自那之后, 钟絮年纪小小就负担起家里种地的活, 他被卖到山上时才两岁, 第一次下地插秧是五岁。
五岁的小孩, 在山下还是幼儿园里没心没肺的小屁孩, 家里最宠爱的宝宝。
钟小弟的人生也本该如此。
朝歌看着苏铃木发过来的一些零星消息, 心里难受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只能庆幸坏人已经绳之以法,亲人也终于回到家人的怀抱。
苏铃木说他们会在这里修整两天,带钟小弟在他们这边的城里玩玩, 再带钟小弟回钟絮老家。
因为这个案件涉及地域太广, 牵扯太多, 到时候他们还有很多手续要办, 等弄得差不多后再回来, 到这边定居。
定居两个字看得朝歌心情激动,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苏铃木他们三年前离开后, 就一直四处奔波, 太辛苦也太累,是时候该回来好好歇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