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哨声响起,比赛结束,周围一小簇人欢呼起来,其余人则垂头丧气。
冉青庄说到做到,果真是将三班打得落花流水,一场三对三的比赛仿佛成了他的个人秀,在场上出尽风头。
与队友碰拳庆祝后,冉青庄穿过人群往场下走去。
汗水成串自他鬓角发根滑落,脖子里全是汗,领口一圈都湿了。
他大口喘息着,一屁股坐到观众席上,撩起t恤下摆粗鲁地擦了把脸,露出的小腹肌肉紧实,相当有料。
怎么都没人给他送水?他出这么多汗,一定要及时补充水分的……
我扫了眼场边,迟迟不见人给冉青庄送水,忍不住皱了眉。
低头看了眼自己受伤的膝盖,我回头对林笙道:“我……我去趟小卖部。”
他笑着点头,与我道别。
小卖部离操场不算远,但对受伤的我来说,那是个非常恐怖的距离。走到那里时我看了眼自己的膝盖,发现凝结的伤口又渗出了一点血。
咬了咬牙,我没多做休息,买完水就一瘸一拐地往冉青庄所在的观众席赶去,想尽快将水送到对方手里。
然而还不等我走近,透过人群见到的一幕便让我不自觉停下了脚步。
冉青庄仰头大口喝水,林笙坐在他身旁,一边笑看着他,一边替他扇风解热。两人不知道聊了什么,冉青庄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一拳捶在林笙肩上。两人看起来姿态亲密,异常熟稔。
他们才是一类人……
一个宛如太阳,一个好似月亮。
而我,只是一朵像小丑一样的云。
握着水的那只手垂落身侧,瓶身压着掌心的伤口,升起一片绵绵的刺痛。
我拖着脚步转身朝相反方向离去,路过一个刚跑完一百米的低年级学弟,将水送给了对方。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同类和同类才会在一起。像冉青庄这样的人,眼里自然只会看到和他一样的发光体。他会喜欢林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他没有道理不喜欢的。
就和飞蛾会被光吸引,我们也总会被那些优秀的人吸引。他会喜欢上他的,这是迟早的事。可以说是一种命中注定,也可以说是一种既定的命运。逃不开,挣不脱,在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已经书写好了结局。
我是被痛醒的。
剧烈的头痛在短时间内将睡意一扫而空,我在床上不断变换着姿势,试图减轻痛苦,但都无济于事。
最后我只能蜷缩在被子里,徒劳地从口中发出疼痛的低吟,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有十分钟,也可能只有两分钟,那股折磨我的剧痛才渐渐消失。
从床上坐起身,发现自己背上冒着层薄薄的细汗,连睡衣都微微汗湿了。
梦里的一切还很清晰,连膝盖上的伤痛都因为现实中的疼痛变得格外真实。
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我扶着额,下床给自己倒了杯温开水,喝完了躺回床上想继续睡,又怎么也睡不着了。
拿出手机,翻到通讯录里林笙的名字,盯着看了两分钟,又给放下了。
手机屏幕朝下,扣在床上,我翻了个身,整张脸埋进被子里,头脑彻底放空。
算了,太麻烦的事暂时还是不要想了,感觉脑容量快不够了。
那之后的几天,我和冉青庄的相处都很微妙,介于僵硬与尴尬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