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玉之前卖出版权的那家影视公司,把他们给告了,罪名就是侵权,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
屠玉听到这个罪名感觉特别魔幻,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
她才是原着的作者!!!
本人!!!
这些小人哪来的脸说这种话?
屠玉一开始信心满满,直到对方的律师掏出她最开始跟对方公司签订的合同,听着对方一条条分析,再对比手里的那一份,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她当时卖的时候,以为卖出去的仅仅是电视剧的改编权,还觉得这家公司其实还挺厚道的,因为合同除了50年的年限有点长之外,乍一看是没什么问题的。
钱的事,屠玉不在乎钱多钱少,所以这也不是问题。
当时她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签下了合同,完全没有想到合同里藏着陷阱。
她卖出去的何止是电视剧的改编权,她把整本书都卖了,包括掌握在手里的版权,除了授权给了网站,还全部授权给了这家影视公司,期限是50年。
也就是说,她写的这本书,现在根本就不是她的,合同白纸黑字写着,作家没有支配权。
知道自己签了什么之后,屠玉差点直接晕过去。
她没有自己写的的版权,自然不可能给导演授权,所以,不仅仅是她的不是自己的了,那位导演为这部前期做了所有的准备,他们都已经开拍了,投资、场地、演员等等等等,全部都打了水漂。
如果继续拍下去,他们就是侵权。
而这一切,都是屠玉自己造成的。
屠玉崩溃了很长一段时间,她知道是自己操作不当,没有好好检查就签了那份有陷阱的合同,她自己承担了电影开拍之后产生的所有损失。
其实那位导演并没有怪她,这件事情上,她也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