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页

崔行一听,忙站好。

黄爷转头给林泉赔笑,“让林公子看笑话了,这家伙叫崔行,原来是一个大户人家买来给公子哥读书当随从的,所以自小也跟着读了不少书,还不知在哪学了手算账的本事,只是这家伙太懒得,比人家公子哥还懒,人家看不过去,就他卖我手里了。

本来我想着这家伙又识字又会算账,做个账房先生都行,还给他介绍了一家,结果他去了,人家原来一天做的账,他两天都没干完,人家本来还以为他干活慢,结果有一次偷偷过去看,竟发现他在偷懒。结果人家气得有给我退回来了。不过林公子你放心,我已经好好教训他了。这家伙别的都没问题,就是有点懒,其实他一直穿读书人的衣裳,也是因为读书人游手好闲不容易被人说。”

林泉:你这是在黑读书人么。

不过伙计这职业要的就是勤快,他这么懒,放店里能看店么,林泉心里有些嘀咕,面上不由就露出来。

黄爷一看林泉不想接,忙说:“其实他这人,还有一个别人没有的优点。”

林泉一顿,“什么优点?”

“他天生神力!”

林泉转头看着这个身子骨单薄的“文人”崔行,很是怀疑,“天生神力?就他?”

黄爷给崔行使了个眼色。

崔行磨磨蹭蹭走到门外,随手捡了个碗口粗的木棒,然后拿回来,当着林泉的面,很轻松的一用力。

碗口粗的木棒瞬间折断。

林泉:……

旁边黄爷立刻说:“林公子,听说你这伙计是买来放你那卖金疮药的铺子里的,你那铺子的金疮药那么好,难免有不长眼的打主意,您要让崔行在里面当伙计,多放心啊!”

林泉不自觉的点点头,有道理。

“再说,他也只是懒得,客人来了,他总不至于不知道起身卖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