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外国人的习惯,他们似乎偏向我叫他们阿福和提姆。
我硬着头皮答应,内心疯狂咆哮。
没熟到那个地步啊!!没有啊!!
这不就相当于中国人叫你小名“美美”和“阿强”一样吗?!!
美国人的热情奔放,让我头皮发麻。我们在车里,有一句没一句地尬聊,试图挨过抵达庄园的艰难一小时。
哦操,去到庄园不就更尴尬了吗,到时候可能会有一二三四……个前老婆盯着我,对楚楚可怜的我进行三堂会审精神拷问。
这、这他妈?
果然糖衣炮弹接不得,老祖宗诚不欺我。
吾命休矣!!!
10.
提摩西,不,提姆,还在顽强地试图和我尬聊下去。
这不是他的错,他的言谈举止都有理有度,话题间也总是很照顾我。
但是,可惜,看着他的脸,我只能想起,我是怎么和我的室友苟在角落里,对着手机屏幕上提摩西的脸信誓旦旦,“我总有一天要他做我老婆!!”
室友豪情壮志,拍着电脑上布鲁西宝贝的脸说,“那我就要当你小妈!!”
对不起,美美,我们的誓言破灭了。
因为我不能去搞我弟弟,而你也不能真的当我小妈。
11.
为了照顾我的野鸡英语,提摩西说话的速度放慢,却不让人感到刻意。
提摩西:“这么说你是大学生了?不知道你是就读于哪所学校?”
我:“蜀山大学。”
提摩西:“……我没听说过,不过听名字是很有特色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