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外国人的习惯,他们似乎偏向我叫他们阿福和提姆。

我硬着头皮答应,内心疯狂咆哮。

没熟到那个地步啊!!没有啊!!

这不就相当于中国人叫你小名“美美”和“阿强”一样吗?!!

美国人的热情奔放,让我头皮发麻。我们在车里,有一句没一句地尬聊,试图挨过抵达庄园的艰难一小时。

哦操,去到庄园不就更尴尬了吗,到时候可能会有一二三四……个前老婆盯着我,对楚楚可怜的我进行三堂会审精神拷问。

这、这他妈?

果然糖衣炮弹接不得,老祖宗诚不欺我。

吾命休矣!!!

10.

提摩西,不,提姆,还在顽强地试图和我尬聊下去。

这不是他的错,他的言谈举止都有理有度,话题间也总是很照顾我。

但是,可惜,看着他的脸,我只能想起,我是怎么和我的室友苟在角落里,对着手机屏幕上提摩西的脸信誓旦旦,“我总有一天要他做我老婆!!”

室友豪情壮志,拍着电脑上布鲁西宝贝的脸说,“那我就要当你小妈!!”

对不起,美美,我们的誓言破灭了。

因为我不能去搞我弟弟,而你也不能真的当我小妈。

11.

为了照顾我的野鸡英语,提摩西说话的速度放慢,却不让人感到刻意。

提摩西:“这么说你是大学生了?不知道你是就读于哪所学校?”

我:“蜀山大学。”

提摩西:“……我没听说过,不过听名字是很有特色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