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基本上是搬家时间。
回到酒吧,先是许雁丘把私人物品从三楼房间搬出,之后苟启再把东西搬进去;至此,这个休息室算是完全易主。
苟启并不是一个追求极致个性化的人,所以整间房的布置和风格基本没变。
老电视由于与整间房的风格不搭,被他放到了卧室墙角的柜子里,原柜子里面有几个小纸盒则被他随手塞到客厅的沙发下面。
全都弄好之后,他给自己换了身崭新的衬衣和西装马甲,再美美地倒上一杯红酒,端着高脚杯、踏过红地毯缓步来到阳台。
街上车水马龙,行人来去匆匆;远处高墙林立,灯火辉煌;世间纷纷扰扰,唯有一饮能解忧愁。
妻儿死!
一阵微风吹过,他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慢慢抬手中的高脚杯,轻抿了一小口,然后闭上眼。
这一刻,仿佛自己就是一名新时代的成功人士。
而他却不知道,此时就在头顶的四楼阳台上,许雁丘早已瞧见了他这副得瑟的模样,一直在非常艰难地强憋着笑。
“你最好换双鞋子,要不然与此情景实在有点不搭。”到底还是没忍住,许雁丘出言提醒。
听到声音,苟启第一时间转身仰头看了眼许雁丘,然后又立马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心里也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没错,因为此时穿在他脚上的是一双运动鞋。
本来这身服装就是许雁丘给的酒吧调酒师制服,暂时还没给配鞋,所以刚刚才忘了换,不过这会儿还是鞋的事吗?是面子的事。
在人老板面前装x,还装得不伦不类,糗大了。
艹!
不过他很快调整好心态,一转眼脸上已经浮起了浅笑,还举起手中红酒,抬头主动打招呼。
“雁老板好啊!要不要下来喝一杯?”
“不用了,反正你等会儿就要上班,我直接去吧台喝。”
说完,许雁丘便转身走回了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