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面上积攒了一小滩水渍。
哈蒙颤颤巍巍抬起脸,一只细白的手探出指尖,碰触她的脸颊。
阮笙用冰凉的掌心擦掉了她的眼泪。
哈蒙知道她所有名下的房产和店铺地址,每一处的名字都不同,每一处她都做了十足的掩护措施。
“你知道该去哪里找我。”阮笙垂着睫毛看着哈蒙,“只有你和我知道。如果你愿意就去,不愿意的话,回到你的家乡也没有任何问题。”
哈蒙张了张嘴,一句话都说不出。
她知道她侍奉的小姐是一个怎样的人。她每天都在几千米的高空走钢索,稍有不慎,就会摔得粉身碎骨。
所以她从不后悔。
任何决定,一旦作出,就再也不会收回。
哈蒙颤抖的手指搭在木匣上,把它拿起来,珍惜地捧在怀里。
她帮公女做过太多的事。阮笙遇到什么麻烦或者被怀疑,其他人第一个找到的突破口就会是她。
为了自己,也为了她,哈蒙清楚,离开公爵府是她唯一的退路。
我一定会去找您的。
哈蒙很想很想这么说,但是她泣不成声、涕泗横流,甚至已经连一个完整的音节都发不出来了。
哈蒙没有哭过。她从乡下来到大城市,找工作四处碰壁时没有哭;她感染痢疾卧病在床快要死掉时没有哭;她为了帮曾经的朋友复仇被阮笙发现扇了两巴掌时没有哭;她得知真相后蜷在角落一天米水未进时也没有哭。
挫折、磨难、饥饿、背叛,都无法击穿她的铠甲。
唯独面对离别时深深的无力感,让利刃刺穿她坚硬的外壳,射中她心脏中唯一的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