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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简绯虽懒,但能打的人体力总归不差。戈南模糊地想起给自己推荐格里菲斯天文台的那个同学,他女朋友好像是个走几步路都喘的胖子?

……他这么谈恋爱,确定女朋友还在?

好在简绯不会因为这种事情生气,甚至还乐天派地说就当做爬山赏风景,慢悠悠边走边和他聊天。

“你是怎么认识的约翰?”

有的车堵得太靠路边,两个人刚依次挤过一个狭窄的路段,简绯回头问戈南。

刚才在车上她稍微了解了戈南的校园生活——第一年住校,第二年自己租房子,也是在去年买了车,平时都在学校吃,偶尔开车出去买生活用品和速冻食品,周末多半宅着。怎么都不像是会和约翰这样的美国传统家庭有交集的样子。

“我认识他是因为利亚姆。”

戈南看着简绯期待他继续的眼神,解释:“大约去年这个时候吧,有一次我路过他们那片街区,看到有几个小孩子在欺负利亚姆,就帮了他一次,就这么认识了。”

“啊,”简绯想起乖巧安静的小男孩,不敢相信这么可爱的孩子也遭受过欺凌,“我看约翰的房子似乎在富人区……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戈南沉默了一下。

“弱者在任何地方都会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简绯不由得侧头看他,想起校霸叱咤风云那些日子。

“所以你才会建议那个黑人打回去?可是如果打不过呢?”

“打不过就不打了吗?任别人践踏你的尊严?”

戈南嗤笑一声。

“倒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