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愈演愈烈,几种相似的品牌之间好像打听到了竞争对手的出价,一个接着一个给陈露发更高的价格。
公司里的高层动了歪心思,想让梁远星全部接下来。
开会的时候,明耀的总裁又开始给他讲大道理:“别担心代言接太多的问题,品牌商那边多带点货,你也多赚点钱,以后商业价值更高。”
商业价值来自影响力,过多的代言会消耗粉丝的热情。
粉丝购买力再大也是有限度的,特别是同类品牌,彼此之间的效果会削弱。
这些基本的道理,高层不会不明白,只是没那么在意他以后的发展罢了。
梁远星只是说:“不接同一个类型的代言,代言之间有利益冲突对名誉不好,这些都是你教我的。”
公司老板说不过他,只能换一种方式给他施压:“这些都是大客户,不好得罪。”
陈露替他把话说了:“老板,我们之前也拒绝不少了,该得罪的也得罪干净了。”
开了一下午的会,一来二去,决定权终于回到了他们手上。
陈露在品牌方和公司之间周旋,更是不胜其扰,干脆打印了一张长长的表格出来给他看。
“我看这群人不是在邀请你,是在逛拍卖会,一个比一个叫价高。好像你不是个偶像,是个古董。”
梁远星:“……不该啊,上个星期他们还不愿意找我的。”
“我今天找你就是为了这个。”
陈露把手机聊天记录一个个翻出来给梁远星看,看到后面,他也忍不住皱眉。
“你看,有一半的人都提到了赵导。”
那些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甚至公司团队都不敢肖想的品牌商,拐弯抹角地请梁远星的团队在赵伯礼面前为自己的品牌多说几句好话。
梁远星低头看了自己的手机。
赵伯礼突然问他几时和KILLER签约,他回答之后那边就没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