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娜倩不止一次地想,她不是穿书女主吗?按说应该具有女主光环才对,别人穿到六零年代还能吃香的喝辣的,怎么她就要亲自上阵去种田、收谷子呢?
阳光的暴晒,物资的缺乏,生存条件的艰苦,日复一日重复着简单又重体力的劳动,还吃不饱、睡不好、保息不足……锄头又那么重,水桶死沉死沉的……
她真的已经受够了!
但是,宋秩对原身、对现在的颜娜倩,似乎只有无尽的厌恶?
那这个结婚的剧情要怎么走?
颜娜倩仔细回忆剧情,想起来在这本她只看过三章的六零三婚女王里,对于她和宋秩的第一段婚姻中,有过一句这样的描写——
“……为避免关海珊的纠缠,宋秩不得已同意与颜娜倩形式结婚。婚前,两人订下协议:一,宋秩给颜娜倩一百块钱。二,如果宋秩有机会回城,必须带颜娜倩一同回城。三,回城后两人和平离婚,并且要先写下离婚协议。婚后,两人各住各的、各吃各的,根本形同陌路……”
看看!
宋秩之所以和她形婚,原因是“为避免关海珊的纠缠”……
关键人物是关海珊!!!
颜娜倩又仔细搜刮了一下原身的记忆。
——因为剧情还没有发展到以后,迄今为止,她只知道关海珊是宋秩养母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