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塞一边忍住不去看话本,一边又竖起耳朵听说书,嘴里嘀咕个不停:“得亏他想得出来这些。”
弟子天马行空的想象,每一次都很能令人大开眼界。
搞得像掌卫事大臣才是胤禩的副职,写话本才是主职似的。
吊人胃口的地方,除去魔域之中危机重重以外,还有便是这些东西在魔尊眼中都是挥挥手就能灰飞烟灭的蝼蚁那种隐隐的暗爽。
大清的听客们,都是头一遭听见这么新鲜的题材,这一回的《师尊》可不仅仅吸引了女客,还吸引了男客们,真正做到了男女通吃,老少皆不宜。
至于哪里不宜,自然是刺激的有点多,描述的有一些血腥,人们第一次听说还有等人高的蝎子吃人,心肝有些受不住。
韬塞还听不出那师尊的性格是照着他来的吗?
他初见时将胤禩拎去刑部测他胆量与心境,话本中魔尊也将雪儿给拎到魔物尸体上,锻炼她的胆量。
“嗯……”,他双手环胸。低头沉思逆徒的用意。
凌霄是一种植物,花色大部分为褐,药用治跌打损伤,用这植物给魔尊取名,也是真的很随便了。
但不知道为何,这名字到了魔尊身上,竟有一种别样的清隽之感。
重点是,魔尊指代韬塞自己,那胤禩是将雪儿来指代他自己?
[弟子初见师傅,虽怕您,却憧憬崇拜着您。]
韬塞解读了《师尊》第一篇想要表达的内容,别扭地哼哼:胤禩会怕我?我信你个鬼!
不过,胤禩形容他就像魔尊一样深不可测,这一点让韬塞有点儿飘。
他又想往自己脸上贴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