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们一个叫楚留香,一个叫陆小凤,是我在别处认识的朋友,都是有名的江湖侠探,武功好又很聪明,很多女孩子追的。”叶明菲道,“我打包一份,分别给他们两个人,他们吃到了好吃,却又不够吃,那岂不是要馋死了?”

“做你的朋友真是又苦又甜!”如燕咬着馒头道。

一个出门在外遇到好东西,还能记得自己,可是又小孩子脾气,喜欢捉弄你一下,可不是又苦又甜吗?

三人正在吃饭,外面又走进了一个怪人。这人约四十多岁,背着一个书箱,书生打扮。可从他走路的姿势,叶明菲推测,他那个书箱怕是一本书也没有。一个书生背着书箱怎么会一本书都不带呢,岂不是个怪人?

他的脸上长满了黑痣和斑点,坑坑洼洼,非常丑。进来后,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点了阳春面、馒头和卤牛肉。

“看到他的脸,我的饭都吃不下了!”云萝郡主搓了搓手臂道。

倒不是云罗郡主以貌取人,实在是这家伙的脸很容易让人犯密集恐惧症。

“他脸上的黑痣和斑都是假的!”狄如燕低声道。

“假的,什么怪毛病,好好的脸画的这么奇奇怪怪?”云萝郡主表示不懂。

“江湖上奇奇怪怪的人本来就很多,你不要少见多怪。其实皇宫奇怪的也不少,我一直不懂,为什么皇帝啊妃嫔啊一定要太监伺候,小厮不行吗?”叶明菲吐槽道。

“明菲,你真是我的知己。我也这么觉得,为什么宫里一定要用太监啊,一个个阴阳怪气的,最重要还心理变态。比如说曹正淳那个阉狗,讨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