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朝其实挺担心奚音和盛揾的婚礼,害怕中间会出什么篓子,所以一直都紧张着。

今天这个事情,估计奚朝心里面还在担心着,所以奚音也想回去跟他说一声。

“我送你。”

奚音惊讶了一下。

这还是盛揾第一次说“我送你”。

之前他都是让王觅送的,所以不算。

奚音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一个是盛揾比较忙,没有那个时间专门跑一趟,另一个则是盛揾也不方便。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去的。”

但是盛揾是一个说一不二的性格,他既然说要送他回去,那就一定要送。

奚音最后还是坐上了盛揾的车。

盛揾的车内空间很大,奚音坐在座位上,和盛揾之间差不多隔了两三个人的距离。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车内非常的安静。

奚音也是在车上突然意识到,他要结婚了,和这个认识不到半年的男人。

他是一个书中的角色,却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两人结婚之后,会有很多个这样的相处时间,甚至于……会有更加亲密的时刻。

他在想,他会适应吗?

但是这个问题他还没有思考很久,思维立马就跑歪了,他将眼睛放在了男人的腰上,开始纠结一个事情……

这个盛揾伤了腿的话,那他有些功能还齐不齐全啊?

作者有话要说:盛揾:晋江的攻,不能说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