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能慌!
汐见美实把尖锐的指尖掐进了手心里面,试图利用痛觉一点点让她恢复冷静。
原告律师立刻为汐见美实提出异议:“抗议,庭上,辩方律师并没有提交过这些新资料的申请。我要求暂时休庭,重审资料。”
法官瞥了一眼咬牙切齿,眸光暗沉的汐见美实,目光平直,口气淡淡地说着。
“抗议无效。”
细纲和文章内容都是由原告自己提交的,只是从中发现了新线索,并不算新资料。
“辩方律师请继续。”
话音刚落,妃英理露出从容的微笑。
第四十四章
日本有关于侵犯着作权的案例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个是「根据性」, 另一个是「类似性」。所谓的「根据性」其实指的是, 抄袭作品是否由被抄袭作品的基本构架创作出来的。要证明这一点的关键, 在于对方是否以前就看过被抄袭作品。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开始妃英理会问织田作之助, 以前是否看过汐见美实的作品。
而织田作之助很肯定地说过自己没有看过。
如果对方没办法证明这一点的话, 原告律师会陷入苦战, 毕竟抄袭作品中要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点才能证明, 《子守歌》虽说沿用了《十二夜物语》的故事框架和部分人设内容, 但是已经过了三年,织田作之助重新写必然出现了很多的不同, 思想也发生了变化。更何况,《风中童话》明显洗稿了一遍,汐见美实很谨慎地换做自己平时那种优美华丽的文风。
普通民众可以看得出很多相像的地方,但是用法律标准来说,用反抄袭系统检测,这两篇文章的相似度居然其实不到百分之二十,根本构不成「抄袭」的范畴。这就是法律和电子数据系统上暂时无法支撑起真正维权的原因。
如果织田作之助只要求证明自己没有抄袭,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是很容易解决的。妃英理有明确地和他们说明这件事, 可也必须明白这样的最后审判, 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民众只会说,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抄袭的,为什么会判定织田作之助没有抄袭。
举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