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的,你就是我会起诉的对象。”妃英理看向原告律师,双手交握,抵在下颌处,“原告律师不说有异议吗?我们耽误了很久的庭审了。你也许可以问问原告,原告一直提的朋友是谁?差不多可以将对方叫到庭上来了。别让大家久等。”
“…………”
原告律师现在不得不得承认自己确实是个弟弟了。
自己完全就是跟着妃英理的节奏走啊!
摔!
第四十五章
请上来的证人,织田作之助也认识。
他比三年前要更胖一些, 脸上皮肤松弛, 皱纹自然地留在脸上, 像是经历了很多他这个年龄不该经历的事情一般, 年纪看上去要老上五岁左右。上庭之后, 他只敢用余光觑着织田作之助。注意到织田在看自己, 他立刻回过头。
现在的庭审进行将近四十分钟了。
从一开始以法律的标准和电子技术设备支持, 再从被告自我陈述如何创作《子守歌》, 以及同样有一位文坛作家作证,证明织田作之助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 基本已经敲定织田作之助未抄袭的结果。毕竟最关键的是——对方完全没有证据证明织田看过她的原作。
而出现的新情况是——汐见作品反而有织田曾经丢失的原稿痕迹。只是一句藏头的标题,也并不能证明她拿了对方的原作,但确实让对方动摇了一下。
法官经历庭审不说有一千次,也有五百次。
两方律师各怀心思,原告虽然是想告对方抄袭,但是她的证据证人都存在着偏差,绝对告不赢被告。但汐见还在坚持着无用功,明显另有隐情。而被告那边似乎因为三年前文稿丢失问题, 也在想办法在法庭找出对方的漏洞, 证明对方抄袭自己的作品。
法官偶尔觉得自己明白太多,反而有种看戏的心情来,于是重新喝了一杯茶打起精神。
“证人小泉南云, 请做出陈述。”官看向这个中年虚胖的男人。
小泉说道:“我是文新社的小泉南云, 负责汐见老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