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消息宛如晴天霹雳一般,轰在了众人的头上。
那可是他们的王宫啊,别人竟然如入无人之境,不但被拿走了财宝,还没能奈何的了人家,到底是什么人?居然有如此能力?
老奴更是气的掀了桌子,怒吼道:“真是欺人太甚,气煞我也!”
“噗”一口鲜血喷出,老奴两眼一翻,身体直挺挺地往后倒去。
毕竟年纪大了,五十多岁了,接连死了两个儿子,本来就悲痛万分,心力交瘁,再听说自己的家也被人给洗劫了,惊怒交加之下那里还撑得住。
“大汗!”
“父汗!”
众人见此,顿时大惊,急忙抢上前去,把老奴给扶住了,幸好没有摔倒。
找来了随军大夫,好一通忙活,才让老奴醒了过来。
“大汗只是气急攻心,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还是需要静养一段时间,来恢复身体,因此不宜太过操劳。”
洪泰道:“父汗,你也听到大夫的话了,这段时间您就放心静养吧,现在喀尔喀已经被我们打败,目前大局已定,收服喀尔喀的残余势力,交给我们就行了。”
阿敏也道:“是啊,大汗,您还需要保重身体才是,后面许多大事,还需要您来主持呢。”
老奴不由得叹了口气,哎,老了,再加上这段时间,接连受到刺激,身体真的撑不住了。
好在蒙古这边大局已定,自己在不在都无所谓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他们年轻人去做吧。
“阿敏,洪泰听令,收服喀尔喀残余部落的事情,就交由你们两个全权处理,我要先回赫图阿拉休养一段时间。”
二人拱手道:“谨遵大汗之命,必定不会让大汗失望。”
三日后,五千巴牙喇护卫着老奴出了蛮族大营,一路向东打算返回赫图阿拉。
······
贾琮也于当天,收到了阿敏的消息。
据阿敏所言,这五千巴牙喇乃是八旗中的精锐,个个都是百里挑一,每个巴牙喇都拥有超人的体能,和战斗技巧。
这巴牙喇就是老奴麾下的最强兵种,可谓是精锐中的精锐,更是身经百战的勇士。
阿敏知道以贾琮两千人的力量,根本一点胜算都没有,即便有炸药相助,赢的把握也很低,所以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干掉老奴,只是让他见机行事。
贾琮看着手里的情报,也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毫无疑问,老奴的这只卫队,非常的强悍,虽然不能以一敌百,但以一敌十,一点问题都没有。
自己的一百亲兵,或许在体力上不输给他们,但是论到身经百战,那就差的远了。
王顺的两千骑兵,加上博尔赤的七千骑兵,一共九千骑兵,就算偷袭的话,估计也不是对手。
除非找到合适的地点埋伏,就像当初对付阿敏那样,让老奴的巴牙喇彻底的混乱,再让骑兵冲锋,才能有把握取得胜利。
消灭五千巴牙喇,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说不定会减员一半甚至更多,有点得不偿失啊。
这次老奴单独离开,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身为帝王都前呼后拥,很少有单独出行的。
错过这一次,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
老奴也算是一国之君了,若是能拿下他,自己最起码也能弄个侯爵吧?
若是陛下大方的话,弄个国公也没有问题。
若是趁着混乱,干掉老奴就撤呢?这样会不会好点呢?
看到贾琮脸上的变化,晴雯忍不住的问道:“三爷你在想什么?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为难的事情了?”
贾琮点点头道:“是啊,有一件事我一直拿不定主意,如果做了对我有很大的好处,但是伤亡会很大,现在的人马说不定会损失一半,甚至更多,就算我们几个都有可能会出现伤亡。”
晴雯吃惊的道:“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厉害的人呢?难道人很多吗?”
贾琮道:“如果有五千比我的亲兵还要厉害一些的人,你们说我们能赢吗?”
晴雯道:“三爷,咱们的亲兵可是吃了大力丸的,谁能比的了啊?”
“老奴的巴牙喇,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百里挑一的精兵,共有五千人,我们的亲兵论体力不比他们差,论身经百战那就差远了,关键是数量没法比。”
“三爷,把咱们的手雷全用上,难道还赢不了他们吗?”
“能赢,就是控制不住伤亡。”
晴雯道:“三爷,既然对你有好处那就干吧,现在的人手几乎都是蒙古人,以后不可能跟着我们,时间久了说不定还会背叛三爷,就让他们为三爷做一次贡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