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知音

佘豹和琼心里同时出现一个名字,戴维。

“真是你们朋友吗?”爱莲娜见两人愣神的样子问道。

琼低着头喃喃回答,“我……不知道。”

此时她心里很害怕。

毕竟若真是戴维,那他如此冒险,肯定是被她昨天的话伤害到了。

没人比她更清楚,从前的她给了戴维多大的“错觉”,多么美好的憧憬……

佘豹看着若有所思的琼,心中诧异,莫非……她这是在自责?

当然不是。

恰恰相反,琼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昨晚他能一怒之下去与吸血鬼生死战,那今晚会不会来杀害她和佘豹?

若戴维真发起疯了,她和佘豹可不是对手。

而如果能借吸血鬼之手……

“你为什么要通知我们?吸血鬼才是你的同类吧,你不为你的同类伤心吗?不想为他们报仇吗?”

琼抬起头来看向爱莲娜。

她语气温和,但话里话外,都是站在“种族大义”上的质问。

爱莲娜没想到自己的好心提醒,会换来琼如此态度。

她通风报信当然是有理由的。

如果说琼是站在吸血鬼角度的“种族大义”,那她就是站在全世界角度的大义。

说来比起狼人,爱莲娜更厌恶许多同类。

数百年来,她已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不需要吸食人类血液,吸血鬼也能正常活下去。

那同族为何还要残杀人类这种智慧种族?

——为了力量,为了口腹之欲。

或者说更强的力量、更刺激的口腹之欲,是的,刺激,因为爱莲娜看来,人血并不比动物血液美味。

人血唯一的独到之处,大概是人类情绪更丰富,死亡时更凄惨。

再说力量。

追求更强的力量,是为了保证血族不灭于狼人之手吗?

在爱莲娜看来,也不是。

吸血鬼和狼人已几百年没有大规模的争斗,吸血鬼寿命悠久,而狼人却是换了一批又一批。

可见几乎每一代狼人,都没有什么将吸血鬼灭族的野心。

且吸血鬼只要生活在城市,狼人就不可能随便出现在人类视野,到处找吸血鬼死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