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天,也是芭莎夜总会改造完工的日子。
斯塔克还保留了夜总会原来的名字,为的就是震慑住那些私底下的混混,让他们一看到这个名字,就能想到金并的下场,从而安分一些。
这个办法,用还是有点用的。
至少纽约这段时间的治安,好上了不少。
虽然犯罪率还是不低,可是比起以前,简直都可以用“国泰民安”来形容了。
而芭莎夜总会的客人,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不再是某某地方的毒枭,不再是哪片地方的黑帮教父。
而是换成高管,富豪们。
毕竟,有之前的事当作教训,还有哪个黑帮,敢来这里玩?
而今晚,这里较之以往,也是热闹了不少。
大多数人过来,都是因为斯塔克的面子,当他们知道这里的老板变成托尼·斯塔克以后,都是恨不得带一家老小过来,就为了沾沾斯塔克的光。
对此,斯塔克也就是笑笑。
不过今晚的正事他还是没有忘的,在和几个熟人打过招呼之后,就回到了特意划分开来的一片区域。
这块地方靠近落地窗,作为纽约地界最高的几个夜总会之一,在这里,一低头,就能看到整个纽约的夜景。
只不过尼克显然没有心思去欣赏风景,在一杯烈酒下肚之后,他翘起了二郎腿,抬头看了看正在打量酒瓶的洛基。
在获得罗杰斯的能力之后,他几乎已经对酒精免疫了。
之所以每次有点事就想喝酒,完全就是以前的习惯。
以前的时候但凡遇到点烦心事,尼克都可以靠喝点酒来让自己麻痹放松一会。
可是现在,他不行了。
酒精的失效也是让尼克整个人的烦恼激增,再加上好几天没有休息,更是让他有些暴躁。
看着面前已经看了足足三分钟酒瓶的洛基,尼克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他伸出脚踢了踢洛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