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无话,到了黑暗森林外面,这里时常有外面的人会进入森林外围打猎,所以有条小路。巴特勒早已让人在这里替她准备了一辆马车,以及车夫。车夫是个人类,在接下来的旅途中,会一直替她赶车。当然,她如果想换了他也可以,巴特勒已经付了很厚的一笔佣金,如果提前解雇他,那他可就赚了。
“就到这儿吧。”宁清看着豪华的马车,十分满意。
巴勒特对着她行了一礼:“希望殿下旅途愉快。”
“会的。”宁清上了马车,冲他挥了挥手。
马车行驶在乡间的小路上,而此时,夜色正弥漫。
宁清说不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因为在此之前,她虽然曾做过吸血鬼,做过僵尸,可却没有来过这样的背景时代。
这个世界没有国家,只有区。东西南北中五区,其中中区又称之为暗区。
世界版图上,人类占了四个区,黑暗生物仅占一个区,人类的地盘刚好将黑暗森林包围在中间。但没有人觉得这对黑暗生物来是危险的,因为暗区是最大的一区,他的面积足以顶得上其他四区的总和。只可惜,在这个仅有的一个区里,却生存着好几种黑暗生物。吸血鬼,狼人,以及死灵。而每一种黑暗生物的数量都非常非常少,且虽然同属黑暗生物,却彼此争斗、敌对、互相仇恨,只要遇到就必定你死我亡。
因此,哪怕有三个种族,总数依旧不多。据她从记忆里所知,吸血鬼总共不到两千人,狼人要多一些,大概五千人左右。可他们的寿命比不上吸血鬼。死灵就更少了,据原身记忆所知,真正称得上死灵的,只有三只而已。
可黑暗生物虽然少,却都是以人类为食。吸血鬼以人类的血液为食,狼人们每到月圆之夜,就必需要人类的心脏,死灵们需要人类的灵魂。人类的数量多,在他们眼里,不过是食物繁殖的很快,他们的食物更加富足。
剧情还有至少一百年才会开始,她需要利用这一百年,来淡化原身在其他人心里的形象。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虽然她现在成了血族,却不想延续之前的进食习惯。人血这种东西,她是拒绝的。
这种时候她就要庆幸她曾去过那么多的世界了,曾有那么多的见识,让她的脑海里记着一些适合吸血鬼修练的功法。
吸血鬼需要吸血并不是因为肚子饿,而是因为他们需要能量。他们的能量来源于血液,只要拥有足够多的血液,吸血鬼就是不死的。同样,如果想要变强,也同样需要吸血。
她现在不吸血,那就得想别的办法来吸收能量。因为平时的日常活动,也要消耗一定的能量。虽然少,可时间一长,便会觉得疲惫。这种时候,就需要吸血来补充体力。就像人类饿了一样,需要进食来补充营养。
所以为什么越是高贵的吸血鬼对血液越是挑剔?挑剔意味着少,如果要坚持这一点,那他们吸血的次数就会变少。那是因为他们身体里的能量富足,日常消耗很久,才会让他们有“饿”的感觉。新生的吸血鬼则会很容易就觉得饿,他们在进食这一行为上,还经常不受控,就是这个原因。
人在饿急了的时候,连同类都吃。吸血鬼“饿”急了,自然会本能的捕食身边的食物。
她现在已经不是挑剔了,而是准备绝食。可她还并不想死,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这个世界的吸血鬼是没有修炼功法的,从血液里摄取能量乃是本能,根本不需要修炼。她猜测,男主之所以对女主的血液近乎痴迷,也是因为她的血液里的能量,正好是他所渴求的。大概是能量属性相合!
马车一刻不停的行驶了一夜,离黑暗森林越来越远。终于在天亮时,到达了第一座城镇。这里有高大的城墙,却没有守门的士兵。原身是不屑于了解人类的,对于食物,人们的要求就是足够美味,谁会去了解他的生活习惯了。
何况,她已经有几百年没出来走动了,这就造成了她对于这里一点儿都不了解。看着哪里眼里都是陌生……
进城之后,虽然她极力不去东张西望,可眼睛依旧转动频繁。
这里的居民的着装多种多样,她看到穿燕尾服高腰裤的,有穿骑装着马靴的。也看到穿着牛仔t恤的,有穿农民布衣的,穿长袍和格子裙的……他们融汇在一起毫无违和,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
“小姐,红帽子旅馆到了。”马车在一家叫红帽子的旅馆前停下。
她乘坐的这辆马车非常豪华,因此还没等她下车,旅馆的老板已经迎了出来。是这一位有着金色头发,略有些胖的和气人。他的脸上习惯带着笑容,说话的声音特别响亮,每一个字都透露着热情和高兴:“夜安,尊贵的女士。托尼·史密斯向您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