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天。”宁清转着酒杯轻笑道:“现在已经过去两天了,还剩下十三天。”
“哦,那可真是遗憾。那么您接下来准备去哪?因为我也将在不久之后离开这里,我要去落日城,我在那里读书。假日快要结束,我必须得在开学之前回到那里。”
“落日城吗?以后我也会去那里的。只是现在还没有,我准备从这里往北走,先去塔洛城,在那之后会去波尔特城。在那之后,才会去落日城。”
小伙听了之后眉头微微皱了下:“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的话,您说的这两座城,他们都离黑暗森林非常的近。”
“是的。”这一点只要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家,想要写一本关于黑暗种族的书。但是你知道,如果不是在这样的地方,根本不会知道真正的黑暗种族是什么样的。他们只会粉饰太平,会告诉你,那些都是是传说,是假的。也许你看过现在的那些,那些人类跟黑暗种族的爱情?”
“我看过,可那些全都胡说,完全不可信。”
“可你知道有多少年轻人看了那些之后,在憧憬着那样的爱情吗?又有多少人向往着那些黑暗种族吗?”
小伙不说话了,而且他的好心情也跟着消失。
“你知道当我发现这些之后是什么感觉吗?”
“什么?”
“可怕!”她现在已经面无表情,甚至有些沉重:“非常可怕。”
“您的感觉是对的。如果真有那样的故事发生,那么最终结果,不过是给那些黑暗种族送口粮罢了。”
“所以,我想写一些真实的东西出来,让那些对此抱有幻想的人知道,这样的幻想是有多么可怕。可说实话,在那之前我必须了解什么是真实。毕竟以前的我,对这一切的了解,跟那些人没什么区别。”
“您真勇敢。这样的想法也很伟大,也许您能挽救很多人。”
“谢谢您的赞美,那么,您能跟我说说这些吗?”
“当然,乐意为您效劳。”
年轻人和中年人的想法不同,男人和女人看问题的角度差距更大。从这位叫布兰克林小伙的嘴里,她听的更多的都是猎人的事情。这位小伙肚子里有的都是关于猎人的事情。
过去的,现在的。
据说,在其他城市里的猎人公会里,有着一个猎人排行榜。现在最强大的猎人,是一位叫唐古斯的猎人,他很年轻,只有三十岁。但他已经猎杀过三位狼人,以及一位吸血鬼伯爵。他的战功赫赫,名声响亮。人们都很尊敬他,爱慕他。他取了落日城里最漂亮的女人,生了一个健壮的儿子……
很明显,布兰克林小伙将他当作了偶像,夸赞的词简直滔滔不绝。他甚至还说:“我见到过他,而且近距离的接触过他。这件事所有人都知道,那时我还很小,只有八岁。当然,那时的唐古斯阁下也要更加的年轻,他只有二十几岁。那时他就已经表现出了他的神奇的地方。”
“那你可真是太辛运了。”宁清心里感慨,这可真是太巧了,女主角也姓唐,而且,她的祖先里有一位就叫唐古斯,是一位猎人里的传奇人物。而女主的父亲,她的哥哥以及她自己,都从祖先身上遗传到了强大的猎人天赋。当然,最厉害的还是她的哥哥,因为她的父亲很早就被黑暗生物给杀死了。当然,剧情里说,是吸血鬼杀的。就是不知道,这位到底是不是女主的祖先,如果是,必然也是祖辈的了。
“是的,非常幸运。当时是一个没有月色的夜晚,我半夜被奇怪的声音惊醒。当天我的父母正好不在家里,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的胆子天生比别人要大一些,所以虽然那些声音很奇怪,可我还是从屋里走了出来。然后,我就在院子的角落里发现了他。他当时的情况有些糟糕,因为他刚跟一只狼人战斗过。他身上全都是狼人爪子抓出来的伤口……我认出了那样的伤。我就猜测,他一定是一位猎人。我向来敬佩猎人,所以我将他拖进了屋里,他流了很多的血,从角落里一直到房间,全都是他的血。”
“后来呢?”
“您知道的,我们这里经常有猎人出现,所以很多人都愿意与他们交易。食物和药物是他们最喜欢的。我的父母恰好在制药方面有些天赋,所以经常做一些药物卖给他们。我经常看他们做这些,也就认识了那些药。于是,我就找出了一些合适的药,替他清理了伤口……幸好,那些药都是管用的。他的血止住了,但以我对伤口的观察,我觉得它们一定会留下一些疤痕,对于这些我完全无能为力。而且我认为,他应该并不会在意,甚至高兴。因为那是勇者的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