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将竹筷伸向小碟里的炒蛋时,他瞬间冻住,僵了很久后放下筷子,严肃问道:“你为什么会做这种炒蛋?”

一些记忆倏尔被勾起,就像有双手伸进很久没有打理的池塘,在里摸了半天,最终扯出一个锈迹斑斑、缠着海带的旧自行车。

林清泉想起来了。

前世的他特别爱吃一种炒蛋:将腌制的萝卜干切碎成丁,代替盐用来炒鸡蛋。这是他的妈妈云妮自创的做法。

炒蛋吃多了会油腻,可一旦加入萝卜干碎米,萝卜的清香就驱散了油腥,解腻的同时嚼起来清脆,别有一番滋味,把炒蛋和萝卜两种食物的优点结合到登峰造极。

这本是林清泉记忆最深处的味道。

自从到了江户,他吃到的全是半生不熟的鸡蛋。因为江户人偏爱生鸡蛋,喜欢用生鸡蛋拌饭,吃寿喜锅也喜欢蘸鸡蛋液吃,就连煎成固体的鸡蛋烧也会流黄。

林清泉忘了自己最喜欢吃什么。

如今目目却做了出来,摆到他的面前。

就像连自己都看不见的私密处被窥看到。林清泉寒毛直竖。

“你怎么会炒这样的蛋?还有这种稠得黏嗓子的粥……”他声音放得低低的,淡漠的表情很难窥探到他的所想,“你做的,从粥到蛋,全是我最爱吃的。连我自己都忘了我最爱吃什么,你为什么会知道?”

隔着米粥的白雾,他们两人対视了一下。

目目的表情晦暗不明,只是认真地望向他,那双格外大的眼睛黑溜溜的,特别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