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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并不高兴。

从南到北倒是问题不大,可从养尊处优的王府老太君变成了家徒四壁食不果腹人家的老婆子……

这是何等人间疾苦?!

说真的,杨冬燕觉得她还不如死了呢。

借尸还魂的第一天,她躺在泛着酸臭味的土炕上发呆,拒绝相信自己又活过来的事实。

借尸还魂的第二天,她饿了,就着破了个口子的粗瓷大碗喝了一碗清得能瞧见碗底污垢的稀粥。

借尸还魂的第三天……

她看开了。

要说杨冬燕也不是生来就是好命的,最早以前她也就是个乡下穷丫头,到了年岁就按部就班的择了户人家嫁过去,结果摊上洪涝灾害,横竖活不下去了,俩口子索性豁出去离开家乡挣命去了。也就是她有这个命了,愣是叫她在那乱世之中挣出了一条生路,甚至因为从龙有功,她男人被雁国的开国皇帝赐封成了异姓郡王。

算了,就当重头来过吧。

说真的,杨冬燕还是很庆幸的,庆幸她借尸还魂的对象是个年近四十的乡下婆子。婆子嘛,青春是不在了,好歹家里有儿子有儿媳,这要是不幸穿成了个二八少女,搞不好还得重新嫁一回人,受气遭罪就不说了,关键是太造孽了。

就在她已经认命的时候,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她不是饿吗?

别看那清得见底的稀粥被她嫌弃得不要不要的,但事实上它属于好东西。在大雁朝,只有南方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鱼米之乡,北方这边稻米稀少且珍贵,因此这稀粥都能算是极好的补品了。

原就是看她都咽了气又醒转过来,可人是醒了却不吃不喝的,她大儿一狠心,才拿了家里剩下的钱去镇上换了一把黄米,拿回家熬好了喂她吃的。眼见她都好了,自然也就跟着家里人吃起了粗粮。

拉嗓子的粗粮啊,她院子里的粗使婆子都不吃的玩意儿,差点儿没把她噎死,连灌了好几口水才勉强下咽。

一想到她将来每一天都要吃这玩意儿,甚至连这玩意儿都不一定能吃得上,杨冬燕就觉得人生太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