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那个“女儿”好像就是陆宵本人。
这个意识让陆宵更害臊了,推了推梁怀钰的手,软软道:“等、等下再喝,先走吧。”
说完也不看梁怀钰直接扭头往前走,还把围巾网上拉了拉,遮住脸红。
梁怀钰赶紧拧好盖子赶上陆宵,他拖着一大堆东西竟然还能腾出手揽陆宵肩,打趣道:“咋还害羞了宝贝儿?”
陆宵瞪他一眼,说了句重复过无数次的话:“我就说不该买这个颜色保温杯,它跟我气质太不搭了。”
梁怀钰一听,唇角都扬了起来,定定地看了陆宵几眼。
陆宵今天穿的件白色厚羽绒服,围了条明黄色的粗织围巾,围巾软绵绵衣服也软绵绵,微红的脸颊陷在围巾里,显得他像个流心汤圆。
梁怀钰把手伸进围巾里掐他发烫的脸蛋:“哪有,明明特别搭。再说,你不也说过这杯子有它的好处吗?”
陆宵喉头一哽,继续气鼓鼓往前走不说话了。
他确实说过这杯子的好话。
一开始梁怀钰买回这个嫩粉色保温杯时,给的说法是,他一看到这玩意儿,就想到陆宵抱着它喝水的样子,被可爱晕了,没多想直接买了下来。
但陆宵总觉得这个颜色凸显不出他的男子汉气概,不肯拧着它出门,那就只有梁怀钰来拎。
只是这杯子的颜值和梁怀钰更加不搭对,走哪儿都吸引目光。
唯一的好处就是,只要拎着它出门,找梁怀钰搭讪的漂亮妹妹一定大幅减少,都会默认他已婚,还生了个女儿。
几次下来,陆宵对粉色保温杯的态度也发生了些转变,勉强接受它和家里的玻璃杯一起,成为他喝水的必要工具之一。
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