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现在每日所穿衣服,一半村里好心人送的还有一半是宋大元的衣服改做的。他本就对这些本就不在意,更何况如今还有个疼他爱他的爷爷,第一次他感觉到,也许这样真的很好。
“啊……”宋林打了个哈欠,眨了眨眼说道,“和爷爷去地里。”
“好。”宋大元摸了摸他的头,露出了一个慈爱地笑容。
宋林有很多坏毛病,比如挑嘴、比如任性。
看着碗里剥好的鸡蛋,宋林小嘴立即翘了起来,“爷爷!”
宋大元偏头看了他一眼,顿时明白自己的小孙子又在挑食了,只是家里本就穷,也只有偶尔才能吃上一两次肉,平日里唯一好的便只有鸡蛋了。宋大元心底叹气,别家的哥儿从小到大都是好吃好穿的,而自己家的林儿却跟着自己一直在受苦。
宋大元叹气,轻声哄到,“如果林儿乖乖吃掉,过几天爷爷便带你去赶集,好不好?”
以前宋大元每次要去城里,都会把他寄放在别人家里,以至于两年过去,宋林还未出过一次桃林村,甚至连桃林村都未走遍过。
宋林不是小孩子,当然明白家里的情况,而宋大元因为心疼他,所以每天早上都会为自己煮一个鸡蛋补充下营养。这两年宋大元为了照顾好自己,已经苍老了许多,而这些在宋林准备接受这一切后,更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可他现在毕竟只是一个两岁多的孩子,很多事不能做,很多话也不能多说。
小手摇摇晃晃地端起碗,然后递到宋大元面前,用稚声稚气地声音说道,“爷爷陪林儿一起吃好不好?”
宋大元安慰笑了笑却未吃,而是接过碗将鸡蛋慢慢捣碎混进着粥里,然后从案板上的油罐子里刮了一点油,放进粥了搅拌了一会,才一口一口喂宋林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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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里后,宋大元让宋林在一旁地树荫下玩耍,自己则提着竹篓下了地,竹篓里放着玉米种子和少些的辣椒苗子。地是早已翻好,每隔一点距离便挖了一个小坑,地里很大一部分都是用来栽种玉米,最后只是将辣椒绕着边上栽了下去。
宋林蹲在树下,一边捡石头玩一边开始为以后做打算。
不论怎么说,他好歹也算活过两世的人,是该碌碌无为,还是风生水起呢?只是想要风生水起,他也根本没那资本,这一条于是作罢。碌碌无为倒是不错,反正…反正…
反正爷爷说过,以后他是要嫁人不用想太多,虽然他从未想过那一天。
经过这些日子,宋林知道了许多事,比如他是在下方的,比如他是负责生孩子的,至于如何区分,宋林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纤细地小手臂,无奈地看着手臂上的那一粒红砂痣,在阳光下它红的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