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莫名其妙的,忽然就有个人说要娶自己?沈慕惊讶极了,甚至有些慌张,不知所措了半晌,才后知后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滚烫的一片。
若是此刻有镜子,沈慕会发现,自己的脸已经红到耳朵根了。
真、真是孟浪!可是……自己也不能见死不救啊。沈慕过去探了探那人的鼻息,还活着,只是昏过去了。又晃了几下,这次人却没有再醒过来。
这么躺着可不是办法啊,再过一会儿天色暗下来,这深山里更危险了。他们这儿山林里的野兽可不少,熊瞎子、狼、大虫都有,白天不常出现,天黑了可就不好说了。
沈慕除了抠门一点,脾气有点小暴躁,整体上还是个善良的好少年。况且从小他爹就教他读书,也是知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并不能碰见了当没碰见,自己掉头下山。
咬咬牙,把人扛在自己背上,连拖带背的往山下走去。虽说哥儿的力气、个头天生不如汉子,可沈慕干惯了农活,还是有把子力气的。不过这人瞧着又比沈慕大上几岁,骨架已经长成了,可是不轻,背一会儿还好,时间久了饶是沈慕也累的够呛。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人连扛带扶,也是背不下山了。沈慕只好把人弄到最近的山洞里:这是村里人上山砍柴、挖野菜固定的歇脚的地方,村里的猎人还会在里头放点水和一些山上常见的草药,就怕谁被什么蛇虫鼠蚁咬了,或者被树枝石头划破止个血什么的。
沈慕家净身出户那会儿没房子,沈老大就把沈慕和刘氏安置在山洞里住过好一段日子,自己借了钱和几个兄弟起了房子,才把他们母子接回去。
这山洞虽然离山脚有些距离,但怎么说也是出了深山,经常有人来这附近挖野菜,还是挺安全的。
沈慕小心翼翼的卷开那人的裤腿,只见小腿肚上一条一尺多的口子,从膝盖斜斜划到脚踝,虽然不深,却溜了不少血,半边裤腿都被血洇湿了。伤口也沾了泥沙,有些红肿。
这可不大好,沈慕摸摸那人的额头,果然有些微微发热。
……方才那话,也许是烧坏了脑子。
要是伤口感染了可不是小事儿。沈慕想了想,又独自回了一趟深山,把落下的背篓拿回来:那里头有他的医书和刚采的草药。
倒出竹筒里的清水给那人清洗了伤口,又把刺儿菜嚼碎了涂在伤口上。做完了这些沈慕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想了想又用凉水帮人擦了擦脸,以图降温。
擦完脸,沈慕是彻底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