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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一心多用是天赋, 智商也是天生的, 这是硬伤。

当天夜里, 敖吒在太阳西斜的时候就直接找了个村子落户下来,这边的村子跟北方那边的不太一样,不过找个车库并不难。那只生存小队就在右边的两个农房里住下来, 枕头在有人的情况下就一直以人形示人,出去打猎也是用的人形。

等他扛着一头六吨多重的大野猪回来的时候, 那群人站在院子里看着高高大大的大猪眼睛都直了。

无语的不仅仅是外人,还有敖吒。

看见他打回来的猎物, 敖吒用意识说道:“我不能在他们面前用空间,这么多肉带不走的。”

枕头一怔, 皱皱眉半晌才退而求其次道:“那都烤了,我都吃。”

说完生怕敖吒不同意, 又添了一句:“这个肉香。”

敖吒当然知道这个肉香了,从古至今都承认猪肉对于馋肉的人来说是最香最解馋的。尤其是那高脂肪的肥肉, 那口感和满嘴流油的满足感,不喜欢肉的能腻死,可喜欢吃肉的能爱死。

“那处理起来也是个庞大的工作量。”敖吒想一想, 跟枕头打了个商量:“那能不能让人别帮忙收拾,你吃最好的部分,其他的分给别人?”

“不行!”枕头差点跳起来,“我的猎物!”

枕头的猎物只愿意给敖吒一个人分享。从前能分给包诗雨等人是因为在一起多少有点感情,而且包诗雨身上还有自己的脑袋,这关系自然亲近。可旁人凭什么?就是不行。

那可能大半个野猪你都只能生吃了。不过对你来说,野猪生吃应该也很好吃。

只是这给人吃下几吨重的大野猪……好像是有点吓人。

“生吃就生吃。”枕头冷哼了一声。

算了,反正被人看见就说变异后食量太大。反正每个变异人的变异方向和程度都不一样,硬说是变异出来的食量也说得过去。

敖吒还是不肯动手收拾这大野猪,带着口罩退后了好远指挥着枕头用开水给猪褪毛、放血、开膛。只留下了心肝肺,其他的都扔了。敖吒也就勉强能处理这三种,心肝用卤水煮一下就很好吃,肺的话清洗起来很麻烦,但炒起来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