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注视着逐渐跟上道恩,试图攫取这份飞来横财的混混们,目光沉沉。

他早就习惯了哥谭混乱而暗藏罪恶的也管。甚至, 哥谭的混混都比别的地方的要凶——至少其他城市, 大部分的混混都不会随身带枪。

考虑到道恩的身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应当为这些被财物迷了眼睛的人默哀。

眼前这个醉汉看上去只是一个单纯的富家公子。然而实际上道恩哪有他现在看上去的那样无害?

倘若今天放任道恩被这些人抢劫,也不知道等明天道恩酒醒了之后,这些人命运如何——恐怕相比现在他出手打断对方, 将人丢到警局门口, 遭到道恩的报复的他们会后悔得多。

虽然这样想,当这些人围成圈逼近因为醉酒而身形晃晃悠悠的道恩的时候, 蝙蝠侠还是没有坐视不管。

他一踩脚下的窗沿,看准目标就扑了下去。

健壮的男人连带着盔甲从天而降,直接报废了一个战斗力。

一个。

他没有管那个给自己当了缓冲的混混的,就着冲势在地上一滚,迅速地站了起来。

属于某位黑夜怪谈的特征如此显著,顿时吓着了其他尾随道恩的人。

他们对于哥谭的熟悉远不是道恩这个外来人能比的,尤其是在这种时候,这种地点,头顶闪下来一道黑影,来者的身份简直呼之欲出。他们又不是阿卡姆里的那些以挑衅蝙蝠侠为乐的精神病。几人根本没考虑以多欺少的可能性,转过身就准备跑。

——从这一点来看,蝙蝠侠这几年的努力还是卓有成效的。

可蝙蝠侠怎么会就这样放他们走?

他的披风一兜一卷,反手一肘敲上去,坚硬的盔甲和颅骨发出一声听起来就让人牙酸的闷响,这个被他抓住的倒霉蛋顿时昏了过去。

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