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混混能在法治射会里生存,确实有他的道理。
就在他犹豫之时,那些小混混开始大声表白了。
“林总,你就是我心肝宝贝,只要你愿意给我当婆娘,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嫁给我!我会天天把你当菩萨一样供着。”
“林总,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粗俗!林总可是个实打实的高材生,你们的表白含金量这么低,怎能可能打动她?”
“大牛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来个文雅点的?”
“来就来!”
那个叫大牛的就是墨镜男,也是他们的老大。
他仿佛胸有成竹。
只见他啪的一声打开手中折扇,摇头晃脑地大声吟道:“我在桥上看水流,欲与佳人牵手游。甘尽金樽为卿笑,汝却掩面几多愁!”
“好!”
这首打油诗一出,顿时博得阵阵喝彩。
包括那些吃瓜者在内,都在大声叫好。
虽然不是每个混混都识字,但听着顺口啊?
…………
客观而言,这首诗不但押韵,而且很有意境,还很贴切眼前的场景。
“握草!老大还有这水平?”
“大牛,没想到你丫的竟然是个文化人?”
“老大就是老大,厉害厉害。”
“又是笑,又是愁的,整得挺好!”
面对惊讶,大牛自命风雅地摇摇折扇,一脸谦逊地说道:“我哪是什么文化人?也就小学三年级毕业。”
这么一摆弄,他还真有几分书生气。
若是换个高雅点的场景,未必不是一段佳话。
不仅路人和混混们震惊,就连两女都震惊了。
不由认真打量了大牛几眼。
她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痞里痞气的混混,居然能做出这么漂亮的诗句。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今天这事,不好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