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不死的怪物

狗蛋儿的声音在街道回荡。

五只怪物齐刷刷地扭头,目光紧紧锁定自己旁侧的张怀英身上。

张怀英,骑士,怪兽,三方呈现出一个品字站位。

看着比铁还硬的硬骨头,这些怪兽瞬间就转移了目标。

以它们贫瘠的智商来看,穿着盔甲就意味着硬骨头和它们势均力敌,猎杀起来风险很大。

没有穿盔甲就意味着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那些只会逃跑的家伙完全是嘴边的肥肉,只要想吃就能吃。

“先生,那里有人!”

一个骑士也看见了张怀英,看着后者的穿戴,让他以为是阿卡姆镇来不及撤离的平民在慌乱之下跑错了方向。

这支小队的队长也看见了张怀英,他胸前戴着的郁金花徽章将他与其他骑士一一区别。

“快跑!”

他朝着张怀英大喊,随即双手握着骑士枪朝着怪物的后背刺去。

他要给这个突然出现的平民逃跑争取时间。

“一起上!”

见到队长都冲了,其他骑士更不可能怠慢,作为教会的骑士,保护平民是写在了他们骑士信条的第一列上的。

“救援?哈哈哈,来不及的。”

房子二楼,狗蛋儿正优哉游哉地躺在吊篮中,手里拿着一个苹果。

他看着站在街道中央被怪兽们发现的张怀英,得意的神色几乎溢出眼睛。

“你不是说心外无物吗?你不是推理无敌吗?来,快让我看看,你面对禁忌力量塑造的杀戮机器怎么推理?”

狗蛋儿已经能预见张怀英被怪物撕成碎肉的场景了,一个不会巫术的人,再怎么强大也无法对抗怪兽。

一边想着,狗蛋儿悠闲地咬了口苹果,眼睛眯起看着前来救援的骑士。

“来不及咯,穿的和铁罐头似的你还能救援谁?”

长枪刺入怪物皮肉,但却并没有给对方造成致命伤,相比于骑士们铠甲和盾牌提供的强大防御力,怪兽的机动性相较于前者要强大太多。

柿子要挑软的捏。

靠左侧的怪物见骑士们冲来,头也不回地直朝张怀英奔去。

“小心!”

郁金香骑士此刻也正面对上了一只怪兽,眼看张华英即将遇难,他却无计可施。

如食人花一般的脸在张怀英身前展开,獠牙外露,涎水腥臭的像是下水道返潮。

“好丑的家伙。”

看着近在咫尺的怪兽,后者在张怀英眼中完全是慢动作。

他抬起右手。

一个巴掌应在怪物颈部,在一群骑士的注视下,张怀英随手一耳巴子将怪物上半身打成了肉沫。

就算是附加了巫术的精钢巨剑也难以切开的皮肉,比钢铁还要坚韧数倍的骨头。

在张怀英的随手一击下,和泡沫没有任何区别。

二楼阳台,狗蛋儿咀嚼的嘴巴缓缓停下,他的目光呆滞,手中的苹果扑通一声掉在地上。

他突然用力揉了揉眼睛,依旧难以相信眼前的一幕。

没有巫术,没有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