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在这里来个开膛破肚,他觉得有些不可。

虽然当时看教程的时候,米克斯是看的津津有味,但是看别人做觉得有意思是一回事,真的让自己上手干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他做不了后面的步骤,那么现在杀死这只兔子,除了会让肉类在接下来的时间流逝中慢慢变质外,似乎没有任何作用。

既然这样的话,那还不如干脆先将这玩意当个储备粮养着呢。

至于什么时候料理了它,等他找到娜塔莎再说吧,毕竟蝙蝠侠不是说了吗,等到了小岛上,米克斯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以去找她。

至于那条小溪,米克斯是碰都没有碰的。

这种“野生的水”,谁知道生活在这里的动物,都在里面干过什么,反正他是喝不下去的。

至于所谓的烧开的水会杀灭细菌,先不说米克斯并没有掌握钻木取火这个技能,就说他的魔鬼火焰吧,不提他能不能当着摄像头的面凭空放火,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火,都是温暖的。

魔鬼火焰,这种来自地狱的火种,就是一种冰冰凉的火焰。虽然这并不影响它杀死啥人,但你要用它来烧水,那就太为难火了。

这样看来,米克斯突然发现,去找娜塔莎,从一件不需要着急的事情,进化成了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所以当初他答应跟蝙蝠侠合作,果然还是挺正确的。

不过就算是没有娜塔莎,米克斯也完全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大不了就找几个过得去的明星,重复一下曾经在艾米丽等人身上用过的方法就是了。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有能力的人也许不多,但是没用的傀儡还是可以找出一沓来的。

做好了决定的米克斯,转身离开了这个被不少观众定义为,最佳驻扎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