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氏已道:“那就少送些银子,尺头也大半弄成鲜亮的颜色,老的是个寡妇,还那么大年纪了,总不能穿得花红柳绿的吧?大的是男人也不能穿,那你娘便能多落着些了。至于肉,多送几斤,总能多落几块儿到她嘴里了吧?”
说着握了季善的手,“真是可怜见的,连她自己都落不着多少了,又还能有多少能落到善善你嘴里呢,不怪你之前那么瘦,好在如今都过去了。”
季善的手让路氏干燥温暖的手握着,一下子觉得温暖了不少,也没有了以往那种与任何人有了肢体碰触时,立时就想收回手的冲动,遂一直任路氏握着,笑道:“还是娘考虑得周全,那回头去镇上时,我便先把尺头选好,等过阵子送回去吧。”
路氏笑道:“你娘回头见了你给她选的尺头,一定会很高兴的。”
当下娘儿俩又说了一会儿话,见天色不早了,季善便出了堂屋,往灶房做完饭去了。
翌日早起跑完步,吃完早饭后,季善便随着沈恒一道去了镇上,沈恒是拿了自己此番模拟考的考卷去找孟夫子审批,季善则是想着自己反正在家里也没事儿做,倒不如去镇上买东西去,也好早些把事情给了了。
一时到了镇上,季善懒得再去学堂应酬孟太太,便与沈恒约好等他见过孟夫子,离开学堂后,直接去布庄找她即可,然后彼此作了别。
季善遂径自去了布庄。
给孩子们的布要柔软又耐磨,给几个嫂子的要鲜亮,还有给沈青的更得好好挑,男人们的倒是好挑,一律青灰黑就对了……季善虽对这个时代布匹的材质触感实在不怎么满意,当然,肯定也有真正好的,可显然清溪镇难找,她也得考虑自己如今的经济实力。
但谁让买买买这件事本身就对所有女人都有致命的吸引力,那吸引力甚至胜过具体买了什么东西,真正吸引人的其实是那个买的过程呢?
所以季善不满意归不满意,照样挑得很欢乐忘我,简直根本停不下来,自然也早忘了时间了。
还是等沈恒找了来,对着满脸堆笑的掌柜指着的季善挑好了的一大堆布料惊呼出声:“娘子,你挑了这么多?我们需要买这么多吗?”
才让季善发热的头脑稍稍冷静了下来,也有些惊讶:“我已经挑这么多了吗?呃,的确是多了些哈,那我不挑了,再看看能不能减些吧。”
说完,少不得只能又斟酌着把一些不是最满意的布料捡出来递回给掌柜。
等递完了,脑子也越发冷静了,这才想起问沈恒:“你见过夫子,考卷也给夫子看过了?那夫子怎么说,说你答得好还是不好?”
这可是重中之重,旁的事都得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