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觉得,那一刻自己身边应该有个人。
陆语的手机里存满了这样的照片。等有空的时候,就会飞到伦敦跟陈斯年见上一面。
和绝大多数的异地恋一样,相见的那一两天,两个人无时无刻不粘在一起,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就不停的聊天聊天,压马路压马路。
直到把陆语送上回国的飞机,他们仍然意犹未尽。
并期待下一次相见。
*
暮去朝来,光阴荏苒,年历又掀过一页。
不知不觉,陈斯年的课程只剩下四分之一了,离他归国的日期也越来越近。
五月中旬的某天。
他上完课,一如既往去图书馆待上半天,等夕阳西下再徒步回家。
刚走出学校大门,就遇到了一位意料之外的客人,陆远征。
景州名震一时的商会会长陆远征,已经五十五岁了。
即使相隔数十米远,陈斯年也能依稀辨认出他鬓角的白发。
人依然精神,但终究抵不过时间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
五十岁是人生的一道坎儿,年过半百,成熟稳重。
可过了五十岁,隐藏在宠辱不惊背后的疲态,也会慢慢显现出来。
衰老,是人的宿命。
陈斯年呢,还不及而立,一表人才,走在大学校园里,仍旧朝气蓬勃,意气风发。
不禁让陆远征心生感叹。
*
找了间人少的餐厅,陆远征让助理司机都在车里等着,自己和陈斯年两个人,点了些牛排,意大利面,倒了两杯白葡萄酒叙旧。
“我来伦敦出差,听小六说你在这里读书,就想抽空来看看。”
“谢谢叔叔。”陈斯年并没有因为以前的事情,就怵他。相反的,态度坦诚,一副叔叔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的样子。
陆远征也很直接:“你还跟小六在一起?”
“嗯。”
“你真的爱她么?”
“很爱。”
这似乎是每一个岳父和女婿之间该有的谈话。像是某种仪式,一个男人,要将自己女儿的手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了。
陆远征摇了摇头,表情很平淡:“我觉得你并不爱她。你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嘛?”
“在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陈斯年语气恭谦,也不急着反驳陆远征。
“更加优秀?”陆远征哼笑,“管个小经济公司就算优秀了?在我看来,因为你,小六已经完全没有自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