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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算他不知道,他也一样会戴上这个的。

在看到杰森戴上项圈之后,真正的老大突然笑了,他的眼中满满的都是恶意,“那么,和你的女儿一起上路吧。”

眼看着他要将爱丽丝朝着地上丢去,一声枪响突然响起。

一枚子弹击中了对方的眉心,而后,一声爆炸响起,他的脖子被炸烂了。

早在对方那话刚说完的时候,杰森就将地上的枪捡了起来,然后一枪打向了对方。

接着,将爱丽丝抢回来、摘掉项圈给对方戴上,几乎是同时间发生的。想要做到这一点,身手、速度、力道、时机的把握,缺一不可。

这是杰森第一次杀人,他本以为自己会有什么生理或者心理上的不适。可实际上,什么都没有,他平静的就好像自己曾经杀过许多这样的人一样。

此时,比起第一次杀人,他将自己的注意力,更多的集中在了爱丽丝的身上。

在进入了杰森的怀抱中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感觉到了爸爸的气息,爱丽丝的哭泣声慢慢小了下来。

第99章

将那个黑帮的后续事情处理完之后, 杰森选择了带着爱丽丝离开这座城市。

哪怕那个黑帮已经无法威胁到他们了,但是杰森依旧做出了这个决定。爱丽丝的身体已经治疗的差不多了, 而这并不是一座适宜居住的城市。

要是只有杰森一个人的话,哪怕是哥谭那种地方他也可以活的风生水起。但是他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孩子,这就导致了诸如哥谭、纽约这种事故多发城市,被杰森排除在了定居地之外。

选了半天之后,杰森最终决定带着爱丽丝去中心城。那座反派自有规矩,不伤害孩子的城市。

在收拾行李的时候, 他拿起背包时, 一本厚厚的书通过没有拉上的拉链掉了出来。

杰森俯身将书捡起,《圣经》二字映入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