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的,她就这么不堪吗?
桃夭怒而起身,问:“破书,我要怎么才能和鬼妖结契?”
哈?
她其实还是个很伟大,很慈悲的人……
怎么可能?
这个决定,固然有善念的光辉,但更多的事是权衡。
想做上仙的灵宠,是因为她太弱,资质又平庸,而睡了上仙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获得深厚的修为。
可要睡到上仙,没个百八十年估计不能成。
而眼前的鬼妖不同,这玩意儿既是有违天道而生的,那就注定了它天生强悍。若能把这东西变成自己的打手,她干嘛要自己受累,出手教训人?
以后她只管指尖一点,鬼妖就能指哪打哪,不比自己出手拉风一百倍?
反正她的灵宠强,约等于她强。
以后,她只管逍遥自在,一边变着法勾搭美人,一边死命抽打鬼妖,让它努力向前。如此完美的人生,多妙~
小妖,你确定?
“嗯。”桃夭大义凛然地点点头,“我不是你们,当自己高级,看不上鬼妖,我是一个心怀悲悯,当众生平等的高洁之妖。今日,上千人修屠一鬼妖,如此仗势欺人的恶棍行为,我绝不允许自己袖手旁观!”
书抖了抖,回了桃夭一个呕吐脸。
“……”
其实,非要救鬼妖,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雨快停了,只要雨一停,他们便要离开山洞往即墨去,带秃鹫同去,那是根本不可能,因为有李述白在。
这些人修一旦要搜他们身,就陆离一个能打的,还能以一敌千?再说,他会不会为一只鬼妖和人修干架,还两说。
把秃鹫留下?
那只怕他们还没飞出十里地,昆仑山就被坐实了和妖族勾结的罪名。与其说是她想救鬼妖,不如说是,她是不得不救。
小妖,你要疯,本书不拦你,喂鬼妖一滴血,它就会变成你的灵宠。
桃夭不作犹豫,咬破手指,将一滴血滴进秃鹫嘴里。血光一没入,秃鹫就没了踪影。
这便成了?
桃夭学陆离召唤白虎时的姿势,帅气地一甩衣袖:“鬼妖,出来——”
没有动静。
“破书,你骗我——”说罢,桃夭便要撕扯书,书急忙落下一行字:白痴小妖,你到底是从妖族的哪个犄角旮旯跑出来的?
鬼妖身受重伤,不得已化作一只秃鹫,想要逃出生天。这会儿被迫和你结下血契,成为你的灵宠,自是会本能地借助你的力量来疗伤。
你也别急,待他伤愈,你喊一声他的名字,他便会现身。
“名字……?如果我不知道——”
小妖,你该不是想要告诉本书,你不知道鬼妖姓甚名谁吧?
桃夭谄笑:“宝宝,你真聪明。”
别叫人家宝宝,你个蠢货!
“……”她头一次结契,哪里知道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