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骞对此只是笑笑摇头,他现在可是黑户,也就替身临时工什么的可以玩一下,长期是不可能的。
向菲菲见他摇头倒也不意外,孟自秋也说了,他就是来兼职玩的。
很快,小麦找来了白纸和毛笔,还有一盒墨水。
“就写你的名字吧。”向菲菲微笑对他说。
徐骞接过手,点了点墨水,姿势倒是十分洒脱,瞧着像个老手。
徐——骞
向菲菲满意地拿起那张还半干着的纸,扭头对他说:“行。过关了,去找陈导吧!”
凭着这字,还有这浑身的气派,重点是他价格还不贵,陈导几乎分分钟就同意了下来,连忙喊人安排去换装,“马上补镜头啊——”
因为不需要拍脸,所以徐骞只是换了男主角的衣服,头套也只是随意地黏了一下,把刘海往前捋就可以了。
“素颜啊这是!”
“我的妈,菲菲姐从哪找来的小哥哥?!”
“这手我真的爱了~”
这一幕是男主角远赴京城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转折点,一方面是对未来前途的无限野望,同时,还有对家乡亲人的浓浓不舍,所以镜头上要求也更高,字得强劲有力,最好还带点浑然天成的‘倔强’。
徐骞虽然没太理解导演说的‘倔强’是什么意思,不过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手替,写自己的字就完事了。
“好,cut——”
徐骞听到那句cut就知道自己的一千块到手了,实在不要更轻松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