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招娣当时虚岁已经二十了,在那个年代已经属于“大龄剩女”了,要不是她长得不错,做保姆挣的也不少,谁家愿意娶个老姑娘啊?
还张口就要五百块彩礼?
有这五百块钱,就是人家供销社里上班的姑娘都能娶回家了,谁要你们家这个给人做保姆的啊?
就这样,招娣的父母一口咬定,拿不出五百块钱彩礼,谁也别想娶走他们家招娣!这对夫妻的小算盘打得那叫一个精,他们背着女儿偷偷算过账,就是真给五百块钱彩礼,那也不划算呢。
毕竟当时招娣每年能给家里挣两百块钱,五百块钱?那不就是两年的工资?够做什么的?
再说了,招娣这么会伺候人,夫妻俩还想着让女儿在娘家多留几年,最好等弟弟娶媳妇生娃了,到时候让招娣给弟媳妇伺候完月子再嫁人……
其实夫妻俩心里是巴不得招娣一辈子都别嫁人的,这样每年都能给家里挣钱不说,还能帮家里干活儿,伺候他们夫妻养老。
可他们也知道,这番话要是说出去了,肯定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索性就拿彩礼说事儿,毕竟,他们不相信真的有人愿意拿出五百块钱的彩礼,娶一个二十岁的老姑娘。
结果没想到,还真有这样的傻子!
招娣伺候的那对老干部有个学生,三十多岁,因为常年在外工作,前面娶的老婆受不了两地分居,和他离婚了,也没有孩子,还是个干部,最重要的是,他参加工作很多年了,手里攒了不少积蓄,完全拿得出五百块钱彩礼娶招娣。
多么好的一桩姻缘啊!可气的是,招娣的爸妈都是眼皮子浅的,只看到眼前的一丁点利益,看到有冤大头愿意拿出这五百块钱彩礼,眼珠子一转,又提了新的要求——
想娶他们家招娣?可以!但必须给招娣的娘家弟弟,把结婚用的三转一响都给安排上!
那时候的汪招娣,还住在老干部家里,如果当时她脑子清醒一点,早点认清父母贪婪自私的本性,索性就跟着那人跑了,也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
只可惜,她已经被她那对吸血鬼父母驯化了,像一头任劳任怨的牲口一样,只知道给家里做活儿,给弟弟挣钱攒彩礼。
那个人最终没有等到招娣的回答,没多久就离开了这个城市。
后来,招娣恍惚听说,那人又经人相亲,娶了一个高中老师。
而招娣,也并没有像她爸妈盘算的那样,继续给家里源源不断地挣钱。
她伺候的那对老人,短短半年内先后离世,失去工作的招娣,嫁不了人,也找不到什么正式工作,只能在街上摆了一个馄饨摊,继续给家里挣钱。
几十年的时光,匆匆而过。
勤劳善良的招娣,从一个老姑娘,变成了一个老姑婆。
她一辈子也没有嫁人,就像她爸妈安排的那样,勤勤恳恳给给家里赚钱,伺候爹妈养老,给弟媳妇伺候月子,攒钱给弟弟娶媳妇、养老婆孩子、买房子、买工作……
招娣还能赚钱那些年,家里人把她哄得多好啊,说什么“嫁人哪有在娘家自在”,什么“侄子也是半个儿、以后让侄子给你养老”,结果呢?
等她年纪大了,连给人做保姆都没人要了,榨干了她身上最后一滴血的弟弟一家,毫不留情地将她扫地出门了。
临出门的时候,弟媳妇还一脸嗤笑地看着她、取笑她:“真是痴心妄想!天底下哪有让侄子给自己养老的?你自己一辈子不嫁人,赖在娘家,我们家养了你几十年,怎么?还想让我儿子接着养你?做梦!你自己没结婚,没生个一儿半女的,活该老了没人给你养老!”因为汪招娣无家可归这件事,街道也上门做过调解,但麻烦的是,汪招娣拿不出任何给弟弟一家花钱的证据,而且不管是从情理还是法律上,也都没有让侄子给姑姑养老的依据。
这时候的汪招娣,已经快七十岁了,街道就算想给她安排个扫大街的工作,也不敢让她这么大年纪去扫马路啊,万一死在马路上咋办?而且也没有哪家单位敢招收这么大年纪的老人家啊
最后没办法,街道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汪招娣“霸占”了辖区一个公厕旁边的杂物间,这个不到四个平方的杂物间,就成了汪招娣人生最后的落脚之地。
后悔吗?
当然是后悔的。
尤其是在每一个万家灯火的节日里,听着万家团圆的欢声笑语,汪招娣时常忍不住在想,如果当初她能自私一点,多为自己想一点,会不会,她也能有一段美满的姻缘,孝顺的子女?
如果能回到从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