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七月上旬,沧州军和莫州军才终于完成了军队整编,沧州和莫州站住了脚跟,同时开始军队合成训练和实战演习。直到此时,卢龙军才算度过了军力最为羸弱的艰难时期,有了与河北诸藩争雄的实力。
有了沧州军和莫州军抵在一线,军事参谋总署终于松了口气,开始将注意力投放到营州军的新建和怀约联军的补充上来。军事参谋总署预计,至8月底完成营州军和怀约联军的重建,至9月底完成幽州军的搭建,年底完成各州县预备旅和预备营的组建,同时让两大保安总公司正式运营。
从明年开始,卢龙节度府军事体制将正式理顺,从而恢复正规化的军官培训,开展定期的新兵征募和训练,发动男丁进行每月三天的基础军事训练。
除了军事体制的建设外,李诚中还要抽出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在民治上。地盘扩大了,官府必然随之扩大,最重要的自然就是建立与地盘相符的官府规模。
营州都督府的官制与这个时代所不同的根本区别在于处置权的下方,即将对事务的处置权下放到各曹、各科,使基层官吏拥有话语权,从而解放高层官吏,发挥官僚机构的整体主动性。这种体制也是后世现代政府通行的公务员制度,消除了官与吏之间的对立和隔阂,使二个阶层之间的分别逐步模糊,让胥吏能够拥有晋升为官员的渠道,继而形成统一的整体——即公务员群体。
这套官制在营州和平州已经实行了两年多,效果十分显著,使官府对民间事务的掌控和推动能力大大加强,进而带动和促进了生产经营,营州和平州两地的繁荣十分之中至少有八分得益于此。
李诚中打算复制这一体制,将其整体移到卢龙节度府来。
卢龙节度府下设判官署,统管民治。判官为冯道,朝廷加封御史中丞,是为卢龙节度府文官第一人。
原营州都督府长史书房下设各科提升为各曹,形成总署、各曹、各科三级公务员体制。判官署下分八曹,即秘书曹、吏曹、度支曹、槯税曹、农曹、工曹、商曹、交通曹、警务曹。各曹分管本务,曹下再设各科,与原营州长史书房没有太大区别,只是从工曹中将修路筑桥及船只运输等事务独立出来,新设交通曹管辖。另新设警务曹,将旧有三班衙役纳入警务曹管辖,给予正式公务员身份,称为巡警。
同时,节度府下设立法院、文教署、法务司、督查司、医卫署等机构,这些机构官职和级别高于七曹而低于判官署,不在判官署管辖之内,但由判官本人兼管。
法院体系是营州逐渐成熟的公务机构,将司法审判的权力从州县长官处剥离,就营州文官们的理解,法院对应朝堂中的大理寺,同时兼具部分刑部职能。
法院体系分三级,即幽州最高法院、各州高等法院和各县巡回法院,其中,各县巡回法院并不固定在某一地,而是每隔半年进行轮换,尽量杜绝和避免因司法辖地不同而引起的各种弊端。
文教署掌管文宣和教育,这个机构的任务是致力于建立遍及卢龙全境的三级教育体系——蒙学、初级书院和高级书院。
按照近来营州和平州的通行做法,想要晋身公务员系统之内,必须经过蒙学教育,想要成为八品以上公务员,则需要拥有初级书院的毕业资格,要想成为七品以上高官,则必须具备高级书院学历。同时,晋升八品以上公务员,还需通过文教署主办的公务员资格考试。按照营州系官员的认知,文教署类似于朝堂中的礼部,兼具国子监的职能。
法务司由原营州都督府长史书房法务科演变而来,专司制定各项民事法令条文。在李诚中的计划中,将法务司独立于判官署是提升法制地位的第一步,未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他准备将这一机构扩展演变为类似渤海国荣勋院之类的衙门,彻底令其不受官府的制约。
在官员们的理解中,都察司对应朝堂中的御史台,在李诚中本人看来,这个衙门其实就是后世纪委、检察院、反贪局和信访局的综合体。李诚中希望,将来逐步加大督查司的权力,让其在澄清吏治上发挥更加充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