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姊每日帮我揉揉,我就不苦了。”

他亲了亲她的下巴,正要将吻带去脖颈,眼神扫过,忽然一顿。

秦秾华还没察觉,推开不安分的狼脑袋:“揉胳膊可以,其他地方免谈。”

“腿呢?腿也酸。”

十八岁的少年,精力有多充分,秦秾华完全体会到了。

只要他们在同一个空间独处,不论什么话题开头,最后势必走向黏黏糊糊,糊糊黏黏,糊黏糊黏。

“阿罗,下来帮忙搬东西!”

车下响起的呼声拯救了秦秾华,少年一反常态地痛快下了车,临别时莫名其妙嘱咐一句“今天别下车了”。

一落地,他又板起一张生人勿近的脸,配合他拔群的身高,十足唬人,叫他一起做工的青年不由自主落后一步,像个随从似的跟在身边。

秦秾华含笑关上木窗。

铜镜还放在坐榻上,她拿了起来,正要放入木箱,忽然瞥到脖子上一块红斑。

她不可思议地举近铜镜,她没看错——脖子上一块红斑。位置正好是他先前叼在嘴里的那一块。通红的红斑被雪白的肌肤包围,就像白珍珠包围中的红宝石,醒目非凡。

她现在知道秦曜渊为什么走得那么痛快了,如果他还在,她一定会揪他一顿。

这块红斑,直到两日后车队入城才消了下去。

两人用金雷逃难的混血胡人身份,混在车队里顺利通过盘查。车队一路走走停停,虽说慢了些,但乌孙本就不大,这点时间秦秾华还耽搁得起。

镇国长公主刚“失踪”,矛头指向狐胡余孽,现在正是乌孙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候,从秦秾华的本意来说,也不愿太快进入辉嫔眼皮子底下。

等到秦秾华二人和商队分道扬镳,已是阳春三月,商队诸人都对他们的离开恋恋不舍,那位抠门的矮个大胡子老板不仅给他们介绍了便宜的房源,离别之前,还眼泪连连地拍着秦曜渊的胳膊,直说他是他见过的最好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