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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他妈不是让你快跑吗!”

邹途被迫面对着两米多高的猎鹿人,借着地上的手电照射出来的微光,他第一次和猎鹿人如此近距离对峙。

它身上透出一种绝对的杀气,黑色的雨衣紧紧裹住高大的身躯,雨衣上还带着湿渍,像是刚淋过一场暴雨。雨衣下若隐若现着一双泥泞的鹿蹄,想象得出,刚才发出的蹄响就是来自角质的碰撞。

它的头部并不完全是兽骨和鹿角,但看不见的部分几乎全都隐藏在兽骨面具之下,除了一双带着愤怒,带着仇恨的金色眼瞳。

邹途被它身上散发出的压迫感逼得向后退了一步,他的后背迅速出汗。猎鹿人似乎根本不在意他们之间的距离,甚至就像没有注意到邹途手上的警棍,也许它不认为这可能对它造成威胁。

它就这么稳健的,带着一股丛林动物独特的优雅气质,向着他们杀气腾腾地靠上来。

猎鹿人身形灵巧一动,半身前倾,后背与腰臀构成一道流线般的曲线,形成标准的近战攻击姿态,邹途连残影都没看清,只感到一阵凛风直扫门面。他下意识屈起小臂护住耳侧,顿感小臂钝痛。瞥眼看去,犹见一柄削铁如泥的带血手斧,顷刻之间就切开肌腱与皮肉,力度极深,刃口极锋,直抵骨髓。

邹途当时就疼得整个脑袋嗡嗡叫唤起来。

妈的!什么时候……

“我操!——天杀的!”

就在这时,乇乇抱着他的腿,低低地说。

“杀了他,大哥哥,它的心脏。一定要刺进它的心脏,只要那东西不再跳动,怪物就会死。”

第94章 精神病院

毛线。

打丧尸哪儿有打心脏的,不都是头部吗?

邹途也想挣脱,奈何猎鹿人臂膀一动,刃锋径直刮开了伤口周围的丰富的血管和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