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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依旧对此乐此不疲。

他见过的人和物都很多,理所当然的也见过太多太多各种各样的欲望,想要活着,想要吃饱,想要安逸,想要权利与财富,想要世间的一切,他有什么没见过的。

他并不讨厌欲望本身,他能有今天也只因为有欲望的存在,欲望是种很有意思的东西,但是无论是多么有意思的东西,见得太多之后却也难免觉得厌烦。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但唯独只有欲望是永远相似而不变的,口眼鼻耳身意,无非不过这六种而已,一切欲望最初的起源与终点。

各种各样的色彩混杂在一起,泥泞不堪又难以入目,就连他自己也是一样。或者说,他还要比绝大多数人更过分,更恶劣,更像是他自己早就已经厌倦了的类型。

哦对,就连这厌倦本身也是欲望的一种。

直到让他碰到祝心为止。

那个时候他看到的是浅薄到可以称之为无色的空白,空泛的颜色干净的就像是奇迹一样。

只有死人才能有这样的颜色,他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顾六欲承认自己的性格就是颇为恶劣,看到人家的颜色浑浊也不喜欢,看到人家的颜色干净却也觉得不满意,非要跳上去由着自己的新意给人家染染色才肯罢休,甚至对此乐此不疲。

正因为原本什么颜色都没有,所以涂抹上去的任何颜色都不会被污染,纯粹又浓烈,但底色却正如他所期盼的一样保持了完美的洁白通透,如今甚至更是干净到什么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