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安安放下书,脚步很轻地走到他桌前,低头一看,发现他哪里是在写字,分明是在宣纸上画画。
看得出来画里侧脸娇俏的女孩是她,微微鼓着腮帮子,似乎有点苦恼,正用笔杆挠着头发。
叶禹臣将毛笔挂在笔架上,搂住她腰,“好看吗?”
“……不好看。”丛安安嘴硬嘟哝道,“字写得还行。”
在她看来,自诩写得一手好字的丛爸也不过尔尔,并不如叶禹臣字里的洒脱飘逸,依稀有着指点山河的气势。
文人和军人,骨子里到底是不同的吧。
叶禹臣倒一点也不介意她嫌弃自己的画,笑着问:“写过吗?”
丛安安摇头。
虽然小时候爸爸总想要她学,但她并不感兴趣。
倒是小时候就在学校练过钢笔,所以她的字一直写得挺好看,自从学了英语专业,又自学意大利体的书法,已经能写得有鼻子有眼。
叶禹臣从笔架上挑了一支笔放进她手心,“来,教你。”
丛安安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看老爸写了十几年的字,握笔她还是会的。
叶禹臣看她有模有样的握笔姿势,有点惊喜,“还不错。”
丛安安挑了挑眉。
“写一个看看。”叶禹臣下巴搁在她头顶上,双臂一起搂住她腰,“就写哥哥的名字。”
丛安安才不会听他的。
她写了自己的名字。
掌握不好毛笔的力道,虽然隐隐能看出点笔锋,但字形实在难以恭维。
叶禹臣忍着没笑,握住她的手将毛笔又沾了墨,从宣纸右侧稳稳地落笔。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两排字整整齐齐,漂亮得不像话。
丛安安不敢相信这两句是出自她自己的手,眼睛睁得亮亮的,“这个字,和墙上那幅不一样呀。”
这一幅娟秀收敛,将情诗的缠绵悱恻展现得淋漓尽致,完全就像另一个人的手笔。
“这是宋徽宗赵佶的瘦金体。”他吻了吻她的脸颊,“多好看,跟你很搭。”
丛安安望着他,眸子里的光更亮了。
她不知道这个宝藏一样的男人,还有多少惊喜等着她发现。
男人漆黑的眸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她,鬼使神差地,主动亲了一下他的唇。
唇瓣相碰的瞬间,丛安安大脑轰的一下,才意识到自己做了多么大胆的举动。
正要害羞地躲开,却被他捏住下巴,毫不迟疑地吻上。
她被他转过来身子,背靠在桌沿,手指从鬓角的头发伸进去,温热的掌心贴着头皮,像他柔软的唇一样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