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庭姝脸上不由浮起一丝微笑,若离温府近的话,她打算与宋子卿真正和离之后,便搬到那里去住,毕竟嫁过人,留在娘家并不好,那里离温府近,她也可以时常去看望母亲。
温庭姝托着脸颊,思索了一会儿,笑道:“春花秋月,我想开个卖古董书画的铺子,你们觉得如何?”
秋月想了想,兴奋道:“这个很好,到时小姐还可以拿自己的画作放在铺子里,给人欣赏,小姐您先前画的画儿一直藏在家中,都没人知晓您的画功,正所谓酒香还怕巷子深,您若把您画的摆出去,到时没准名气比那柳一白还大呢。”
温庭姝好笑道:“你莫要替我吹嘘了,真叫我脸红。”说着又看向一旁一直默默无语的春花,问道:“春花,你觉得怎样?”
春花闷声道:“小姐您高兴就成。”
温庭姝微微蹙眉。
秋月见状,努了努嘴,又笑嘻嘻道:“小姐,你别理春花,你要听她的意见,她保准建议您哪也别去,啥也不干,就待在屋里死读书,读死书呢。”
这一番话却把温庭姝逗笑了起来。
春花脸一红,而后瞪了秋月一眼,恨恨道:
“我何时这般想了?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秋月撇了撇嘴,哼声道:“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是你的想法都写在脸上呢,一看就知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