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小狗掉毛,又太闹腾,还会在家里到处捣乱。
但自从帮他吠走那群嘲笑他长相oga的同学后,他对它有了改观。
这只狗除了跑得快吃得多外,还是有其他优点的。
小狗长很快,逐渐变成了大狗。身形变大的同时,性格也愈加乖顺。
让坐下坐下,让伸手伸手。每天傻呵呵直乐,看见主人后直摇尾巴、绕着腿转。
当发现他心情不好,就会过来默默蹲坐在他身边,用舌头舔他手背。
黎初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而随着他长大,同学们之间的嘲笑转变为阿谀奉承时,大狗也终于变成老狗。
然后死了。
寿终归寝。从他五岁到十五岁,陪伴了他整整十年。
亲手掩埋大狗的尸体。那份心情,黎初已不想再体会。
他第一眼瞧见余逸飞,就觉得对方跟自己曾经养的那条大狗很像。
圆溜溜的狗狗眼,一双尖锐的虎牙。黏人、爱笑,每天傻呵呵直乐。
一开始,他仅仅是觉得跟对方待在一块儿很愉快。
既能排解无聊,又能让他开心。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种对于宠物的喜欢逐渐转变为了占有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