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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二叔依旧不死心,竭力推销着自家的闺女:“而且,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还是自家好。”

孙恒没在搭腔,只是默默摇头,喝了碗热水暖了暖肚子,起身端了盆来,洗手准备吃肉。

因为关注卫生的原因,孙恒要比小山村的其他人显得白净一些,尤其是一双手,几乎没有什么老皮,被孙二叔戏称,比女人的手还要好看。

“也许,你真的是过镇上生活的人。”

看着孙恒有条不紊的动作,孙二叔呆了呆,随后才长长叹了口气。

他能看得出自家大丫的想法,可惜,这个孙恒却是死了心一般,总想着往外跑。

甚至,他还鼓动自己一家人往外走,说什么一辈子待在这里,太过无趣。

无趣?

这日子过的,怎么才叫有趣?

能吃饱我已经很开心了!

算了,既然他不愿意,那就东头的黑蛋吧,大丫跟他也谈的来,而且力气够大,也是个能过日子的。

“二叔也吃点吧。”

孙恒把自己的吃食匀了一小半给孙二叔:“喝点热水,能暖和暖和。”

“我有肉!”

孙二叔从背后取下包裹,从里面切下一块肉来,狼吞虎咽般塞进嘴里,端起水灌了一口:“你自个吃吧,谁不知道你饭量大!还有,别磨磨唧唧的,快点!”

孙恒一笑,村里的人饭量都很大,因为从来没有人说他们吃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