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九似笑非笑地耸了耸肩,叶孤城表情淡淡的,却是一直都在暗中悄悄地打量着金九龄。
不得不说,金九龄长得十分不错,可惜的是如今叶孤城看美人的热情已经极大地被打击到了:因为他已然发觉,这个世界里的美男子虽然数不胜数、各有千秋、百花争艳……可是他们总有一些不正常的地方,譬如说宫九,又譬如说金九龄:他本来也是很不错的,容貌俊美、武功高强、盛名远播——但奈何他偏偏就是绣花大盗呢?
叶孤城只要想象一下金九龄粘上大胡子、裹着花棉袄、穿着红绣鞋,然后手里拈着一根银针,慢条斯理地绣着大红牡丹花——只是想想,叶孤城浑身都快起疙瘩了:金九龄的变态程度也不低啊,他唯一输于宫九的地方在于,他的变态是装出来的,而宫九是“天然去雕饰”的真变态。
宫九可不知叶孤城正在评估他和金九龄的“变态指数”,此时他正笑得一脸暧昧,看了看金九龄、又瞅了瞅陆小凤,“啧啧”地说道:“金总捕啊,喜欢上陆小凤这么风流花心的家伙,可是很辛苦的哟……”说着他朝叶孤城抛了个媚眼,续道:“还是我比较有眼光。”
众人瞬间觉得这塔楼中的温度骤降,仿佛正值四九寒冬,被叶孤城的如寒星一般的双眼冷冷地扫过,便连陆小凤这种向来喜爱八卦的人也不敢多说话了,同时他也在心里下定了决心:绝不能把这件事到处宣扬,否则恐怕真要吃一记天外飞仙了。
但陆小凤“不敢”说话了,不代表金九龄也不敢,他的语气略带着点儿嘲讽,说:“九公子的癖好异于常人,可要小心别做了剑下亡魂才是。”
宫九竟是不以为意,依旧笑眯眯地说:“金兄和我是多少年的老交情了,你还不知道我的本事么?再说了,叶城主也舍不得杀我呀。”
叶孤城忽然觉得他不该在这里,他在这里既不动手也不动口,只会助长宫九“嚣张”的气焰,坐实“他和宫九有一腿”的表象——可他们俩真的没有一腿啊!叶孤城不动手,一是因为他本来就杀不了宫九,二来宫九真可以算是他的财神爷了,毕竟是拿人手短,况且叶孤城觉得他只不过是被宫九从言语上“调戏”了几把、开了几次“玩笑”,银子就哗啦啦地流向了白云城,这个买卖真不亏啊……
对于宫九竟敢这般“堂而皇之”地调戏白云城主,金九龄大概也很是吃惊,他见叶孤城居然只是淡淡地瞥了宫九一眼,并没有拔剑,不禁对宫九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九哥果然不同凡响,金某甘拜下风。”
陆小凤瞪大了眼,惊讶地看看金九龄,嚷道:“你竟然叫他九哥?你的年纪明明比他大,应该换他叫你九哥才对吧!”
宫九轻轻地“哼”了一声,半眯着眼,摇着酒杯说:“九哥这个称呼,不是每个人都能用的?”说着他得意地笑了起来,道:“年纪的大小并不重要,只要我比他厉害,他就得叫我九哥。”而后宫九又故作不屑地看着陆小凤,说:“也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叫我九哥的,你想叫,我还不应呢。”
陆小凤表情有些古怪,喃喃道:“就算是你想听,我还不叫呢……”随即他又说:“宫九你就少吹牛了,金总捕的大名能够威震天下宵小,你除了钱多,还有什么比他厉害?”事实上陆小凤还默默地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宫九的武功也很厉害。
宫九摇着头说:“我从不吹牛。”说着他笑眯眯地指了指自己的衣饰,又指了指金九龄,傲然说道:“我的品味远胜于他。”
陆小凤已经完全无语了,他看着宫九的那件绣着大红牡丹的外袍,以及手里的那把廉价的、好似地摊货一样的折扇;再瞅瞅金九龄,他的衣服的质料是最贵的,式样是最新的,手工也是最精致的。更巧的是,金九龄的手里也拿着一柄折扇,乃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绝对是一流的,事实上只要是关于他的,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金九龄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他永远只过第一流的日子。是以金九龄看起来绝不像是个令黑道中人闻名丧胆的总捕头,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从这一点上来说,金九龄和宫九还是很有相似之处的,至少他们都像纨绔公子,但从“品味”上来看,无疑是金九龄比宫九更像天下首富。
金九龄淡淡地笑道:“我的品味确实是拍马也不及九哥的,”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宫九,语气很认真地说:“所以这声‘九哥’,我喊得真心诚意。”